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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巧化解,这家融和法庭这么做!
2024-03-22 09:31:00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拒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欲诉至法院主张权益,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近日,启东法院开发区法庭接到融和法庭点·汇龙镇南城区街道综治中心电话,反映某小区业主与物业发生纠纷。了解具体情况后,开发区法庭立即派融和法庭联络员召集居委会人员、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来到融和法庭,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各执一词的“大矛盾” 

  “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服务有瑕疵,这让我们怎么放心!” 

  “我们的服务没问题,小区这么多家业主拖欠了物业费,必须给!” 

  调解室里,小区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为缴纳物业费等问题争执不下。业主代表向工作人员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不达标、物业人员态度差、空置房屋未享受服务等情况。物业公司则认为,公司已按合同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小区也连续被评为物业优秀小区,并列举出了实际提供物业的情况。 

   融和法庭里“听声音”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形,调解员们立即安抚双方情绪,充分了解业主们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主要原因,耐心倾听物业公司的相关诉求,并运用自己多年工作经验释明相应法律责任,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引导双方冷静情绪,换位思考。 

  列举争议“解纠纷” 

  要照顾好各方情绪,并拿出令双方满意的调解方案——算好账目或许是一个要点。为此,调解员们将业主们提出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瑕疵一一列举,再由物业公司对应进行解释并提出自己的立场和解决方案。 

  经过双方冷静沟通后,物业公司表示理解业主的心情,承诺只要业主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给予解决,将会尽力满足业主合理合法的诉求。业主也认识到迟延支付物业费这样的行为并不妥,提出只要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到位,便不再拖欠物业费。最终,在融和法庭工作人员细致认真、情与法兼顾的讲解下,物业与业主的尖锐矛盾得到缓和,双方表示会继续沟通,力争调解处理。 

  法官说法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面对近年来多发高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启东法院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信息共享、治理协同,推进诉与非诉的深度对接,优化非诉引导、诉调对接、诉前调解的工作格局。通过融和法庭实现法治资源下沉共享,让司法融入社会治理,为基层解纷提供专业支持,促进矛盾解纷源头预防化解。 

  优美的小区环境,需要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小区的物业环境和服务的好坏,需要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完全履行合同服务,更需要所有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来保障物业服务正常运转。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好,大大提升小区住宅的品质,使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均收益。相反,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差,肯定降低小区生活品质,环境恶化导致业主和公司利益均受损。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发现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提出意见,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应积极主动听取业主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物业服务,让双方取得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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