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审判职能 守护食药安全|通州法院召开“3·15”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3月14日上午,通州法院召开“3.15”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宗林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近五年涉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以及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的主要做法。南通电视台、通州电视台等媒体应邀参加。
新闻发布会上,通州法院发布了近五年来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据了解,2019-2023年,通州法院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47件82人。其中审结因销售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成分的假伟哥、假肾宝等性保健品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7件32人;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咖啡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件4人;因在养殖水产品、种植农产品过程中洒放禁用兽药、添加工业用“保险粉”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7件13人;因生产、销售违禁印度冷冻牛肉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17件21人;因用泡脚粉冒充治疗牙齿疾病的药品进行销售而触犯销售假药罪的案件1件2人;因生产、销售伪劣高档白酒、伪劣名牌香烟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件3件7人;另外因生产、销售假“硫酸钾”化肥触犯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1件3人。判处罚金共计8986.6万元,惩罚性赔偿金共计8157.5万元,判处缓刑38人,从业禁止宣告率达97%。
下一步,通州法院将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惩防治”一体推进,从严从快从实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切实拧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阀”,助力打造“健康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