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南通
法治建设“点亮”海门美丽乡村
2024-03-04 15:45:00

  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美丽乡村建设增添新亮点。

  法治建设有质,厚植生态之“基”。耕法治文化土壤,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培育了三厂街道中兴村和常乐镇官公河村两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提升村民法治理念的同时,也让村容村貌有了大幅提升。以青龙港百年老港为依托,打造了张謇法治文化园,通过5个主题11个点位展现张謇法治文化和青龙港生态文化,实现绿色和法治双赢。

  法治宣传有力,铸牢环保之“魂”。常态化开展长江禁渔专项活动,定期开展长江大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开展“送法护江”主题普法活动,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发放宣传册,向群众讲解关于长江大保护的法律知识等;组织“法律明白人”、“学法示范户”等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对禁烧禁燃区进行常态化巡查,为打响蓝天保卫战贡献法治力量。

  法治监督有方,织密整治之“网”。在省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领域损害赔偿“劳务代偿”制度,因经济困难、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人,可申请以植树造林、环保法律宣传、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公益劳动方式,折抵赔偿义务或费用。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发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噪声污染、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等领域立案,制发检察建议,1项工作获评全市长江大保护特色做法典型案例,1起公益诉讼案件获评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