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怎么办?
当没看到?赶紧走人?
你以为跑了就没事了?
启东交警提醒你
无论是心存侥幸,还是怕承担责任
逃逸必被严惩!
2023年12月28日上午,一起事故中的三名当事人不约而同给久隆交警中队民警送来三面锦旗,以此表达对民警快速破获肇事逃逸案件的感激之情,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事故经过
2023年12月26日16时52分,在启东市久隆镇第六人民医院门口发生一起多车相撞事故。经初步勘查,一名男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久隆镇跃进路由西向东行驶,先撞上了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轿车,后又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之后又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轿车发生再次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该男子弃车逃逸。
民警经过调查走访,成功将肇事驾驶员矫某某(男,31岁,黑龙江人)查获。随后,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呼气结果为28mg/100ml,肇事驾驶员矫某某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同样
在启东市北新镇
一辆摩托车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
既没有停车也没有报警
径直离去
2023年12月19日17时09分,新港交警中队接到报案称在北新镇沿江公路热电厂附近,有群众看到一辆摩托车撞到电动自行车后逃逸,有人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摔在路中间,驾驶人受伤倒地,当事人称其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但未看清该摩托车车牌,后其被送往医院救治。
办案民警与报警人取得联系,报警人称事发时正驾驶一辆轿车恰巧跟在肇事车辆后面,亲眼看到事故发生后摩托车车主逃离现场,但未能看清车牌及驾驶人特征。事故发生时已近晚上,监控上也很难看清该摩托车的明显特征及车牌号码。
通过海量研判分析,民警终于成功获取该摩托车的特征及车牌,经多方调查,发现该车由茅某驾驶,最终找到了茅某和其所驾驶的肇事逃逸车辆,该车右侧明显损坏,经讯问,茅某对12月19日下午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告破。
交警小贴士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刻停车报警,打开车辆双闪灯,并迅速取出车内的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车后几十米的地方,保证其他车辆有足够的距离和时间避让;
2、出现人员受伤应拨打急救电话,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协助调查取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