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早晨,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某一金店员工张某上班发现柜面玻璃碎片四溅,柜内16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吓得连忙报警。无独有偶,在同一条街的另一家金店也被窃了2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经勘验发现,两个作案现场相距在百米以内且被盗物品均是黄金饰品,现场的报警装置均被人为破坏,且未留有指纹,怀疑是同一个人所为。经过对案发现场周围多个视频监控的比对排查,公安机关锁定了一名头戴鸭舌帽、身穿蓝色工作服的男子,经过复盘该男子的活动轨迹,公安机关于当晚在山东省新泰市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并在朱某的居住地将其窃得的黄金首饰全部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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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案价值特别巨大,经公安机关商请,海门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案发现场报警装置被破坏,且没有留下指纹。”“朱某没有前科劣迹为什么作案手段却很老练?有没有在其他地方作案?”承办检察官通过对案件的认真分析和梳理,从案件的取证方向方面公安机关提出了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细查朱某有无在其他地方作过案,提出讯问方向和重点。果不其然,朱某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承认自己曾经于2021年11月在山东新泰地区也以相同的手法盗窃黄金的事实。朱某是一名“85”后,因为成绩不好早早辍学去打工,主要做机器安装,收入可观。但朱某却迷上了网络赌博,欠了几十万的贷款无力偿还。望着家里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朱某想起自己在逛超市时无意看到的金器柜台,决定铤而走险,搞点金器卖掉还债。2021年11月一天深夜,朱某带着自己平时做机器安装时使用的撬棍,将自己全身上下“全副武装”来到自己居住的山东省新泰市一家超市,经过观察,发现超市在晚上无人值班看守,于是使用撬棒将通往超市的一扇小门砸破后进入超市后直奔黄金柜台,用撬棒连砸了五六个柜台,取出柜台内的黄金首饰后径直离开现场。得手后朱某分批次将偷来的黄金首饰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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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朱某来到海门区三星镇务工,中午吃饭时看到餐馆隔壁开着一家黄金店铺,尝到甜头的朱某内心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决定故技重施。当月的一天晚上,朱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三星镇一家金店附近,将自己“全副武装”后从后门进入店铺内,拉断电闸,破坏掉报警装置,撬开几个柜台,取走里面的黄金首饰便迅速离开。一不做二不休,出门后的朱某又在同一条街上盗窃了另一家金店,于次日凌晨驾车回到山东。正当朱某在家里暗自窃喜数着偷来的黄金首饰时,冰冷的手铐已戴在了他的手上。
2023年10月,该案被移送至海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山东的部分赃物已被朱某变卖,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被盗黄金饰品相关进货渠道、票证及相关保险理赔清单进行审查核对后,确认了被盗物品的价值及数额。经审查,朱某于2021年11月至2023年7月间,共三次盗窃黄金首饰,共计价值人民币250万余元。朱某对三次盗窃的事实认罪认罚。
2023年11月,海门区检察院对朱某以盗窃罪向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提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的量刑建议。2023年12月,海门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