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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次检察开放日】以观促廉 以评提质 ——通州区检察院对一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庭审观摩评议
2023-12-20 15:40:00
 

【第42次检察开放日】以观促廉 以评提质

——通州区检察院对一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庭审观摩评议


为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实现以案明纪、以观促廉,同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提升出庭公诉水平,12月18日,通州区检察院牵头组织对李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南通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晓霞到庭现场指导,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监委相关调查和案审工作人员以及金沙街道部分村居干部到场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采用多媒体示证形式,层次分明、详略得当地展示全案证据材料,结合本案焦点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针对辩护人提出的关于量刑情节、涉案金额认定等方面的辩护意见有条不紊地逐一回应,并在发表公诉意见阶段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被告人李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兼做课堂,案例即是教材。从一名年轻村干部,到如今站在审判席上的被告人,李某案件惨痛的教训摆在眼前,对旁听的村居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庭审结束后的评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规范制作、证据运用、讯问技巧、庭审把握能力等方面综合点评,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清晰明了,答辩直击要害,给予高度评价。参加活动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着力堵住基层“微腐败”制度漏洞,防止“小官大贪”,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庭审活动结束后,该院还组织金沙街道的村居干部参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通过讲解近年来办理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身边案”警醒教育党员干部,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


在观摩中学习,在评议中提升。此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课”,也是锻炼出庭履职能力“实训课”,更是直击心灵的廉政教育“法治课”。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提升办案质效,更加注重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参与基层普法和廉政教育等路径,为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开展作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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