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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丨如东法院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12-19 15:13:00  来源:如东政法

   近日,如东法院召开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如东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白皮书暨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江苏法治报、南通电视台、南通报业集团、如东融媒体等7家媒体平台应邀线上线下参会。

  如东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肖文明向媒体记者发布如东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白皮书,介绍近两年来如东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如东法院准确把握基层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定位,突出抓好开源、回源、强源、治源四个关键环节,积极构建涉诉矛盾纠纷“返源”化解共治机制,打造一条特色鲜明的诉源治理路径。2022年以来,共回流调解纠纷16784件,受理民商事案件13391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5%;调解成功792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8%;申请司法确认1107件,确认率达99%。既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快速、便利化解,提升了基层自治自愈能力和社会稳定水平,又实实在在地缓解了法院诉讼案件增长的压力,辖区民商事案件万人起诉率保持全省低位、全市最低,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目标。
  一是主动对接“开源”,汇聚源头共治合力
  主动加强对接,2022年3月以来逐步构建起“1+4+24”诉涉矛盾纠纷诉前多元解纷网(“1”指法院诉与非诉对接中心,“4”指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镇区街道调解、村居调解、网格调解,“24”指县24家专业调解组织)。按照“诉前调解工作全部由人民调解员完成,不占用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增聘人民调解员至16名,在法院本部设立老法官、金融纠纷、商会商事三个调解中心,在各基层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团队,形成了“县、镇区街道调解普通民商事纠纷,专业性调解机构调解行业性纠纷,驻院庭人民调解员托底调解法律性很强或疑难复杂案件”的诉前多元化解共治模式。
  二是力推案件“返源”,激发源头联动活力
  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持续推动人员、案件、服务“三下沉”,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一线。案件下沉前端化解,优化扩大人民法庭受案范围,今年以来,辖区三家基层人民法庭新收案件同比增加近50%;持续加大行业委派调解力度,与县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对接联系机制,定期进行培训指导,点对点进行司法确认,协助化解纠纷301件;科技赋能线上化解,开发上线“法官进网格”系统,系统启用以来已通过线上流转任务460余条,返源化解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注重固本“强源”,增强源头解纷能力
  聚焦基层解纷能力提升,积极发挥人民法院专业优势,推动、引领和保障基层源头治理。强骨干强队伍,实施诉源治理骨干跟庭培训“百千”工程,分批次培训不少于100名“法律明白人”特邀调解员和1000名网格员;强延伸强指导,常态化开展“审务进乡镇、法官进村居”工作;强考核强保障,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绩效考核等方式强化对调解员的日常管理,有效提升调解工作实效。2022年以来,全院诉前调解平均用时23.17天,金融纠纷中心、商会商事中心诉前调解平均用时仅15天,大量纠纷在诉前得以高效化解。
  四是着眼治理“根源”,发挥源头预防效力
  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由案到面、以案促治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由案到面、以案促治,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司法建议推动重点领域治理,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2021年以来,共计发送司法建议67篇;持续加大法治宣传,2022年以来,“乡村振兴青年法治服务队”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30余场次;以实践基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启动服务乡村振兴“十大实事”项目,建立涉“三农”案件立、审、执、调“绿色通道”。
  发布会上,如东法院向媒体发布了八个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
  2023年度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案例1:蒋某等39名农民工讨薪案
  39名农民工在某纤维公司务工,其在2022年度1-8月的100万余元工资未予支付,公司出具欠条,约定年底给付,但公司未按约给付所欠劳务工资,蒋某等人多次索要工资均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因涉及众多农民工切身利益,又临近年关,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安排两名有经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经了解,该纤维公司因企业之间联保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加上疫情影响,订单量骤减,导致企业停产,难以支付工人工资。调解员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更需妥善处理,要及时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及时解决问题,立即联系蒋某等人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随后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以其出租厂房、设备的租金收入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该案在一周内调解成功,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是民生关切,农民工欠薪治理衡量着社会治理效能,也折射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温度。本案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案例2:吉某与洪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
  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律明白人
  吉某与洪某系前后近邻,洪某家欲建两层楼房,故找到从事瓦工的吉某,双方签订了建房合同。但是在房屋二层刚封顶时,洪某让吉某停工进行整改,而吉某认为其按照图纸施工,洪某的整改要求超出约定,且超出其施工能力,故不同意整改。双方僵持不下,2021年8月起就停工了。现吉某诉至法院,要求洪某给付建筑工程款 13 万元。洪某不同意支付,要求吉某进行整改,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发现,合同约定按建成面积结算工程款,但现在房屋尚未建成,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需要对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评估鉴定,诉讼成本将会增加。 

  考虑双方系近邻,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岔河法庭决定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了担任县人大代表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事以及其他乡贤等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本案发挥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站的效能,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强化基层治理能力,邀请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助力,共同做好矛盾调解的全过程、大文章。 

  案例3:某建材经销商与某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3:某建材经销商与某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3:某建材经销商与某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 

  商会商事调解;线上司法确认 

  某建筑企业因承建工程需要,向某外省建材经销商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建材经销商依约交付建筑材料,建筑企业未及时支付货款。该建材经销商通过律师服务线上平台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支付货款。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了解到建材经销商有诉前调解意愿,遂将该案通过线上分流至如东县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耐心分头了解情况,经多轮协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日,调解员引导双方就达成的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天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司法确认审查,出具了确认协议生效的裁定书。据悉,该案被告已全额履行货款,调解后当事人对此次商事诉前调解给予了高度评价。、 

  商会商事调解中心重点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各类商事争议纠纷。本案通过“线上商会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矛盾,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亦是源头治理商事纠纷、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的重要实践。 

 案例4:王某等业主与某地产投资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类案示范;群体性纠纷 

  某地产投资公司经营因不善欠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王某等业主,从而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众业主已经交清房款或者办理了相关房屋贷款手续,且已经入住多月。现王某等业主要求确认与某地产投资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该地产投资公司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法院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并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协商后达成一致方案:业主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效力,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业主持裁定书去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本案的处理有效发挥了类案示范效应,使系列纠纷化解于诉前。目前为止,如东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共受理该地产投资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52 起,在受理案件后一周内均出具了裁定书,不仅避免了业主与某地产投资公司的矛盾激化,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案例5:某装修公司与某饭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一案化解多起关联纠纷 

  某装修公司起诉某饭店,要求返还装修质保金10万元,经过法院审理,支持了该装修公司的诉讼请求。但饭店支付款项前,联系承办法官,称希望将该案履行款汇至法院账户,因为该装修公司在为饭店装修时,还欠付石材、板材款。经了解,两位材料商已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且希望将该笔质保进行保全。 

  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询问某装饰公司情况,该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欠付材料款表示认可,且因某饭店尚未履行返还质保金义务,其公司正准备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多次拨打电话劝说,各方愿意接受调解,承办法官随即与立案庭联系,对主张材料款两件诉讼进行暂缓立案。法官、法官助理对装修公司、饭店、材料商三方当事人进行多番协调,最终各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欠付的石材款3.1万元、板材款2.9万元由饭店直接给付,余款4万元某饭店当场向某装饰公司履行,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受到各方当事人的肯定。 

  本案在调解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了关联纠纷,将所涉纠纷一并进行调解,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且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精准、低成本、多样化的司法服务。 

  案例六:某银行诉景某、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 

  景某、徐某房屋抵押贷款未能按期归还,某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起诉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同时要求就两被告抵押的房产在折价、拍卖及变卖的价款内实现优先受偿。庭审中,被告表示对某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认可,因其缺乏清偿能力,而本身所涉货款系房屋抵押贷款,故希望尽快进入执行程序以便房屋尽早处置。在此种不需要银行做出让步亦不损害银行任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却未能调解成功,原因在于根据该银行的内部工作机制,支行无相应调解权限,需逐级上报省行进行审批。 

  如东法院向该行上级银行发送司法建议书,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督促加强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建立调解权动态授予、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的机制。该银行南通分行积极采纳司法建议,并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下发《逾期客户协商还款及法院调解模板》,规定分行可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灵活运用调解手段达成调解协议,提高逾期贷款客户处置效率。 

  本案有效发挥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功能。针对辖区内某银行支行无相应调解权影响调解进程、损害当事人权益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在促使案件最终妥善解决的同时,推动后续金融纠纷高效解决,该司法建议也获评市中院优秀司法建议。 

  案例7:“法律诊所”风险提示推动矛盾预防和化解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岔河法庭对辖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院领导带队岔河法庭干警前往岔河镇综治中心“法律诊所”开展工作对接,通报相关问题,结合岔河镇实际情况开出对症“药方”,并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双方就辖区内可能涉及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法律风险进行“会诊”,并对排查到的可能引起群体性矛盾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探讨制定相应预防措施以及解决方案。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针对排查到的矛盾纠纷,召开了“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销号推进会,会议提出“三个一”整改措施。根据会议精神,岔河镇重点化解了20多起“非农化”“非粮化”纠纷。 

  岔河镇“法律诊所”搭建法庭、司法所、村(社区)、企业、各专业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动平合,建立“全链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提示,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 

  案例8:曹某华等人申请某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

执源治理 

  曹某华、顾某书等五人诉某行政机关案,判决生效后,曹某华、顾某书等五人认为该行政机关未能履行法定职责,遂向如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如东法院初步审查,该案符合执前调条件。在执前调程序中,如东法院执行人员主动联系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告知其相应情况。该负责人向法院表示,行政诉讼判决生效后,已在第一时间通过相应流程,对违法占用土地的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请求法院对该案进行协调,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随后,执行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内容当场告知曹某华、顾某书等五人,并就相关事项进行释明。一起生效行政诉讼判决案件通过“执前调”程序得到圆满解决。 

  “执前调”具备分流缓冲和缓解矛盾的作用,有助于深化各类纠纷源头治理。本案既避免了当事人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该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增加执行案件数量,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精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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