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法院召开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如东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白皮书暨诉源治理工作典型案例,江苏法治报、南通电视台、南通报业集团、如东融媒体等7家媒体平台应邀线上线下参会。
法院经审理发现,合同约定按建成面积结算工程款,但现在房屋尚未建成,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需要对建筑面积进行测绘、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评估鉴定,诉讼成本将会增加。
考虑双方系近邻,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岔河法庭决定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了担任县人大代表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事以及其他乡贤等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本案发挥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站的效能,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强化基层治理能力,邀请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助力,共同做好矛盾调解的全过程、大文章。
案例3:某建材经销商与某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3:某建材经销商与某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3:某建材经销商与某建筑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
商会商事调解;线上司法确认
某建筑企业因承建工程需要,向某外省建材经销商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建材经销商依约交付建筑材料,建筑企业未及时支付货款。该建材经销商通过律师服务线上平台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支付货款。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了解到建材经销商有诉前调解意愿,遂将该案通过线上分流至如东县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耐心分头了解情况,经多轮协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日,调解员引导双方就达成的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天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双方进行了司法确认审查,出具了确认协议生效的裁定书。据悉,该案被告已全额履行货款,调解后当事人对此次商事诉前调解给予了高度评价。、
商会商事调解中心重点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各类商事争议纠纷。本案通过“线上商会调解+线上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矛盾,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亦是源头治理商事纠纷、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的重要实践。
案例4:王某等业主与某地产投资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类案示范;群体性纠纷
某地产投资公司经营因不善欠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王某等业主,从而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众业主已经交清房款或者办理了相关房屋贷款手续,且已经入住多月。现王某等业主要求确认与某地产投资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该地产投资公司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法院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并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协商后达成一致方案:业主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效力,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业主持裁定书去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本案的处理有效发挥了类案示范效应,使系列纠纷化解于诉前。目前为止,如东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共受理该地产投资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52 起,在受理案件后一周内均出具了裁定书,不仅避免了业主与某地产投资公司的矛盾激化,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案例5:某装修公司与某饭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一案化解多起关联纠纷
某装修公司起诉某饭店,要求返还装修质保金10万元,经过法院审理,支持了该装修公司的诉讼请求。但饭店支付款项前,联系承办法官,称希望将该案履行款汇至法院账户,因为该装修公司在为饭店装修时,还欠付石材、板材款。经了解,两位材料商已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且希望将该笔质保进行保全。
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询问某装饰公司情况,该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欠付材料款表示认可,且因某饭店尚未履行返还质保金义务,其公司正准备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过多次拨打电话劝说,各方愿意接受调解,承办法官随即与立案庭联系,对主张材料款两件诉讼进行暂缓立案。法官、法官助理对装修公司、饭店、材料商三方当事人进行多番协调,最终各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欠付的石材款3.1万元、板材款2.9万元由饭店直接给付,余款4万元某饭店当场向某装饰公司履行,法院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受到各方当事人的肯定。
本案在调解中,承办法官敏锐地发现了关联纠纷,将所涉纠纷一并进行调解,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且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方便、精准、低成本、多样化的司法服务。
案例六:某银行诉景某、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
景某、徐某房屋抵押贷款未能按期归还,某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起诉要求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同时要求就两被告抵押的房产在折价、拍卖及变卖的价款内实现优先受偿。庭审中,被告表示对某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认可,因其缺乏清偿能力,而本身所涉货款系房屋抵押贷款,故希望尽快进入执行程序以便房屋尽早处置。在此种不需要银行做出让步亦不损害银行任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却未能调解成功,原因在于根据该银行的内部工作机制,支行无相应调解权限,需逐级上报省行进行审批。
如东法院向该行上级银行发送司法建议书,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督促加强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建立调解权动态授予、及时应调、快速审批的机制。该银行南通分行积极采纳司法建议,并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下发《逾期客户协商还款及法院调解模板》,规定分行可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灵活运用调解手段达成调解协议,提高逾期贷款客户处置效率。
本案有效发挥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功能。针对辖区内某银行支行无相应调解权影响调解进程、损害当事人权益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在促使案件最终妥善解决的同时,推动后续金融纠纷高效解决,该司法建议也获评市中院优秀司法建议。
案例7:“法律诊所”风险提示推动矛盾预防和化解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岔河法庭对辖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院领导带队岔河法庭干警前往岔河镇综治中心“法律诊所”开展工作对接,通报相关问题,结合岔河镇实际情况开出对症“药方”,并就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双方就辖区内可能涉及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法律风险进行“会诊”,并对排查到的可能引起群体性矛盾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探讨制定相应预防措施以及解决方案。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针对排查到的矛盾纠纷,召开了“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销号推进会,会议提出“三个一”整改措施。根据会议精神,岔河镇重点化解了20多起“非农化”“非粮化”纠纷。
岔河镇“法律诊所”搭建法庭、司法所、村(社区)、企业、各专业调解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动平合,建立“全链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定期进行风险提示,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
案例8:曹某华等人申请某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
执源治理
曹某华、顾某书等五人诉某行政机关案,判决生效后,曹某华、顾某书等五人认为该行政机关未能履行法定职责,遂向如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如东法院初步审查,该案符合执前调条件。在执前调程序中,如东法院执行人员主动联系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告知其相应情况。该负责人向法院表示,行政诉讼判决生效后,已在第一时间通过相应流程,对违法占用土地的主体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请求法院对该案进行协调,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随后,执行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内容当场告知曹某华、顾某书等五人,并就相关事项进行释明。一起生效行政诉讼判决案件通过“执前调”程序得到圆满解决。
“执前调”具备分流缓冲和缓解矛盾的作用,有助于深化各类纠纷源头治理。本案既避免了当事人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该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增加执行案件数量,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精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