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百里者半九十。基层社会治理被称为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再好的政策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就如在长途跋涉中止步于最后一段旅程,结果只能是功亏一篑。为有效化解政策“走在路上”、服务“停在嘴上”、实惠不能“落在身上”的问题,崇川区秦灶街道在深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中,通过念好六个“要”字诀,以提高治理效能为出发点,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站式”平台,不断做好一体化深度融合大文章,不断延伸为民服务触角,奋力迈出基层社会治理的“秦灶步伐”。
要“一站式”受理 也要“精准分流”
走进秦灶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可以看到办事大厅进驻了综治、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设置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公共法律服务、警务咨询服务、公共安全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等窗口,“一站式”受理群众各类诉求。在南通,这样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全市7个县(市、区)、103个乡镇其实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打包接单”式的“一站式”受理容易,但接下来的“精准派单”才是关键,这既需要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各自为政”不推诿,又需要在必要时拧成一股绳发挥合力。在这方面,秦灶街道可以说是一个“有故事的同学”。在面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时,街道及时启动“一核三所+”联动机制,司法所牵头组织,民警现场稳控,律师法律指导,专业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在尽快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合力做好多元化解工作;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群众诉求时,采用绿色、黄色、红色三色标识,分类施策。绿色即常规诉求,由指挥中心直接派单给职能部门,限期职能部门给出答复;黄色即疑难诉求,部门协调联动。针对部门无法单独解决的问题,街道打破部门单打独斗、孤立无援的局面,由指挥中心牵头召集相关业务部门对诉求内容现场核查、联合处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责任有效落实;红色即困难诉求,主要领导直接过问。对于职能部门无法把握的事项,立即启动主要领导交办机制,由主要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确认是否实现闭环。依托“一核三所+”和“三色流转”机制,街道一站式平台真正做到了接单时“来者不拒”,派单时“精准分流”,工作效率提高了不少,老百姓也更愿意来了。
要“物理整合” 也要“化学融合”
今年以来,秦灶街道按照“机构融合、功能聚合、人员整合”的要求,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非诉讼服务中心平台,集成指挥调度、信访调处、调解、社会治安、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设置一站式平台接待窗口和若干个功能区、调解室等,完成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源的物理集聚不是目的,内在运行机制的联动整合才是题中之义。街道继承并发展“一核三所+”系统集成思维,将“一体化”思维从司法领域拓展到社会治理全领域和全过程,探索创新“4+”工作模式,即“综治中心+全科网格”“综治中心+便民服务”“综治中心+多元化解”“综治中心+数字赋能”,中心统筹网格化管理、便民服务、多元化解和数字治理,通过部门职能进网格、打造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好多元化解“连锁店”、创新开发政务办公一体化管理平台,让各个部门和功能模块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实现“化学融合”。
要做“真心人” 也要做“明白人”
今年上半年景和花苑一位老人打电话到司法所求助,他因拆迁安置导致家庭矛盾,请求司法所出面调解。为了照顾重病不能行走的老人,秦灶调委会的调解员们主动上门调解,苦口婆心做工作,老人的家人终于被调解员们执着的精神所打动,矛盾得以化解。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许多。多年来,秦灶调委会的调解员们对来访群众始终坚持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用真心架设好与群众的这座连心桥。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日渐复杂的问题并不能仅仅依靠“真心”来解决,更多的则需要基层工作者做法律的“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破解难题。秦灶街道依托“一核三所+”的司法行政工作模式,组建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及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主体、各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法治保障队伍,在提高街道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尽职履行职能、促进基层政府依法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在启动村居搬迁工作前邀请城建专家和法律顾问围绕搬迁工作,向街道工作队伍和村民开展搬迁政策解读;比如各部门工作中遇到法律规范适用问题,第一时间向司法所反馈,司法所、法律顾问共同对反馈问题进行合法合规审核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再比如常态化安排值班律师入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政府工作日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接收群众诉求反馈。由于法治保障队伍的事前、事中、事后介入,有效降低了相关工作的违法违规概率。
“郡县治,天下安”。对于一个街道而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就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好诠释。秦灶街道的社会治理工作,将紧紧围绕六个“要”字诀,使出“洪荒之力”,迈出“秦灶步伐”,让民心在基层聚集、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