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期限已经到了,你要把鱼塘还给合作社!”“这鱼塘承包的时候说好的,我有优先承租权,我怎么不能继续承包了!再说,我塘里面的鱼还没长大,现在捞出来,损失谁赔给我!”……上述唇枪舌剑的争执就发生在如东法院栟茶法庭受理的一起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的法庭调解现场。
事情追溯到2021年,被告通过招投标平台获得原告鱼塘承包养殖资格,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被告享有优先承租权。然合同期满之后,原告欲收回案涉鱼塘,不同意继续出租被告。被告多方协调未果,盛怒之下持续占用案涉鱼塘,且拒绝支付鱼塘租金。双方矛盾激化,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陆婷婷综合考虑案情以及举证情况后,决定提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原、被告初步了解基本案情,探寻双方的调解基础。而后承办法官约原、被告到庭调解,当问询争议事实时,原被告双方争论不休,场面焦灼。承办法官意识到原、被告各执己见、利益冲突较大,当机立断分开双方,采用背靠背分头调解法,避免事态激化。随后,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回归案件争议事实,建设性提出双方再续租一年、被告按约给付租金的调解方案,并劝导双方以和为贵,妥善解决鱼塘事宜。经过承办法官调解斡旋,最终原、被告欣然接受调解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土地经营权流转是盘活乡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关乎基层民生,关乎乡村振兴。栟茶法庭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庭”,致力于贯彻情理法交融的调解理念,践行“小案护民生”的社会要求,倾情描绘着乡村振兴的法治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