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许多夫妻在离婚后会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或者抚养费问题上而争吵不止。随着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持续走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已不容忽视。近日,启东法院调解员们就通过“背靠背”调解的方式,顺利调解了两起纠纷。
“我心有愧疚,孩子的钱我只要有一定及时给上,多来看看孩子。”面对曾经的爱人徐某,范某某有些哽咽。
徐某与前妻范某某自2013年离婚以后,孩子一直跟随父亲徐某生活,离婚协议虽然约定由母亲范某某每年给付一定抚养费,但范某某至今为止没有付过分毫。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徐某实在不堪生活压力,诉至法院,要求范某某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调解之初,徐某满腔怒气,指责前妻不管孩子,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而范某某则显得局促不安,一直沉默不语,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调解一室的调解员们见状,察觉二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误会,便将二人分开,一边耐心安抚徐某的情绪,一边坚持劝说范某某,希望二人可以平静下来好好沟通。终于,徐某情绪缓和下来,范某某也向调解员打开心扉,吐露了心声。原来,范某某自离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收入微薄、经济拮据,无力给付抚养费又让她产生羞愧心理,以至于不敢去探望孩子,自己内心也是十分难受。
厘清问题症结所在之后,调解员们将双方重新聚在一起,温情释法说理,从最有利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这一次,范某某痛快地表示自己愿意将这几年攒下来的存款全给孩子,徐某也表示自己愿意体谅范某某的境况。最终,范某某当场将15000元转入孩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与徐某约定了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的抚养费给付金额及方式。
同时,隔壁的调解二室里,有一对父母也正在为了孩子的事情争得面红耳赤。
黄某与前妻黄某某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母亲黄某某生活。黄某屡次想要探望孩子,却均因黄某某不予配合而未能如愿。黄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及探望的时间、方式。
调解员们同样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一边将黄某带至调解室外安抚其情绪,一边在调解室内耐心询问黄某某不愿配合的原因。经过一番苦口婆心地劝说,双方终于愿意心平气和坐下沟通。原来,黄某某认为黄某探望孩子的频率不高,因此认为黄某并不真心关爱孩子,心中存了怨气。而黄某某认为自己一直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不能经常探望孩子也是因为自己迫于生计要常年在外打工,心中亦满是委屈。将话说开后,双方摒弃成见,对孩子的探望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是父母对自己人生的自由选择,但抚养、教育、保护孩子却是父母不可逃避的义务。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启东法院调解及审理涉少案件的过程中,始终秉持着情理法相容、温情办案的指导原则,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为目标,不仅“身”近群众,更“心”近群众,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