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南通
海安市李堡镇:网格赋能 “未”爱前行
2023-08-28 08:20:00

  未成年人是每个家庭的寄托,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期,李堡镇开展了“网格赋能 ‘未’爱前行”主题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为青少年儿童成长筑起“安全墙”,撑起“保护伞”。


  未成年的孩子像花朵,美丽而脆弱。年幼的他们对世界充满好奇与期待,同时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活动中,网格员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校园安全、欺凌等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通过播放宣传动画片,让孩子们积极地认识自己身体的各部分,向他们传递积极健康的性价值观。同时提醒孩子们,遇到坏人要勇敢、冷静地与其周旋,不做无谓的反抗;遇到他人有意碰触隐私部位,一定要勇敢坚定地大声说“不”。教育引导青少年在日常生活或学校遇到危险、侵害时要及时报警和求助,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危险是潜在的,预防是最有力的措施。李堡镇网格员利用每天的入户走访,向群众发放未成年人保护、防溺水等宣传资料,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案例,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未成年人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提醒家长,要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意义,履行好监护责任,多与孩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和安全防护常识,共同引导未成年人塑造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为他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下一步,李堡镇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增强居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和谐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网格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