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依法严惩!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媒体平台已成为大家记录生活点滴、分享开心片段的电子平台,但是也有不少人为了攫取流量、吸引人眼球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近日,通州区公安局、通州区委网信办会同川港派出所,对2名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的嫌疑人,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
7月3日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抖音名称为“米***周”的范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以及不实言论,内容为“双方又要打起来了?”经查证,违法行为人范某喜欢拍视频发抖音,为了蹭流量蹭热度,便以热点话题为导引,将6月中旬发生的奶茶店开业促销活动,门口聚集了较多人购买奶茶的片段发布在抖音上,并配上不实的言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8月2日网络巡查中发现,抖音名为“老*”的季某某在抖音发布“昨晚又有两个年轻人跳河,一男一女,疑似殉情”的信息,引发一定范围传播扩散,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证,季某某发布的视频是他在网上刷抖音看到的,内容就是川港大桥的画面,视频里有很多群众在桥上围观,他本人并没有去过现场。季某某为吸引流量、博取关注,进行视频嫁接,并配上不实言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公安和网信部门联合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举报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刑法修正案 (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使用网络的权利,促进网络接入普及,提升网络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安全、便利的网络服务,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5.《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第三十四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