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消失时
王女士与李先生从相识、相知到相恋,最后在双方家长和亲朋好友的共同见证下,举行了订婚、结婚仪式。但就在举办结婚仪式后,双方的感情发生了变化,最终二人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婚约,并签订了协议书。
本以为双方签订了协议,自己也履行了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这段感情也就画上了句号,可以开始新的生活。可惜事与愿违,协议签订后,李先生仍纠缠王女士,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王女士的相关照片,并且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文字对王女士进行侮辱、诽谤,损坏王女士的声誉,侵犯了王女士的名誉权。李先生通过网络平台将发布的内容进行传播后,影响甚广,给王女士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也给王女士的精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在王女士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县公证处立即指派办证经验丰富的公证员第一时间与王女士共同商定保全证据方案,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了侵权内容的保全证据公证,并以最快的速度为王女士出具了公证书,有效解决了王女士的担忧和顾虑,为王女士诉讼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公证作为预防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种有效法律活动,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除非有相反证据推翻外,公证书应当作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中,县公证处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有效地防止了证据的灭失;同时通过本案,县公证处也提醒大家,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当慎之又慎,通过网络平台任性散布他人的不实内容,情感上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自己,法律上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请大家恪守道德底线,保持法律的最后理性,共促、共净美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