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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崇川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揭牌
2023-06-07 11:18:00
 

6月5日,适逢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为合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理念,集中展示生态环境修复成效,突出发挥警示、教育、引导作用,不断提升崇川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与南通崇川生态环境局相聚在美丽的分水岛,联合举办崇川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暨崇川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揭牌仪式。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亚,南通崇川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俊共同为修复基地揭牌。“益心为公”志愿者、媒体代表参加活动。

 

为崇川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揭牌

该基地集修复示范、警示教育、增殖放流为一体,重点打造“劳务代偿实践基地”“增殖放流亲水平台”“生态环境修复示范林”“生态环境法治与警示教育”等四大核心片区。基地设有增殖放流点,赔偿义务人可自行放流或委托放流,履行赔偿义务。活动当日,共计6000余尾鱼苗被投放入长江。

 

共同放流鱼苗

    近年来,崇川区检察院紧扣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和长江大保护的战略部署,主动融入地方工作大局,扎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检察职责,协同各行政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勇当守护美丽崇川的“同行人”。2020年以来,崇川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294件,提起公益诉讼59件,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3200余万元,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4件,先后助推水利部门、海事部门办理全国水利系统首例长江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长三角首例长江船舶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并与市、区十多个部门联合会签水利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长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高水平推进长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野生动物资源协同保护等方面的协作机制4项,凝聚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下一步,崇川区检察院将持续扛起检察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的衔接配合,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形成更强生态治理法治合力,在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中,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工作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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