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实在太感谢了!”听到可以一次性审批跨县活动六个月的决定后,社区矫正对象赵某脸上的愁容终于消散了。
社区矫正对象赵某系南通某企业负责人,公司地址位于通州区。近三年该企业年均销售额近3000万元,今年一季度纳税额近20万元,经营势头良好。根据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赵某往返通州、如东两地需向如东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请假,频繁办理请假手续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如何为赵某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如东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会商后,提出为赵某办理跨市县活动的最优方案。因跨市县活动一次批准的时间长达6个月,监管有一定风险,“司检”双方共同到通州区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赵某两地往返的必要性。根据走访掌握的实际情况,县司法局和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对赵某申请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经常性”进行公开听证。经过集体评议,一致同意批准赵某进行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并落实好动态监管。
该举措是如东县司法局立足监管职能,破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与落实监管难题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如东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密切与县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合出台管理办法,对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外出审批审核时限等管理举措,共同做好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根据《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检察院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范畴、外出事由、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联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走访、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提出的问题逐一记录,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坚持事先预防、事中参与和事后救济相结合,发挥社区矫正机构值班律师和检察官专业优势,为社区矫正对象经营企业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合同文本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今年以来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融资及涉法涉诉等各类法律问题11次,最大限度化解企业潜在经营风险。
将1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县直属中队进行提级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期间,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实施简化便利的监督管理措施,通过信息化核查、电话通讯或实时视频等方式及时实施监督管理。县人民检察院发挥驻队检察优势,及时对请假、跨市(县)活动审批情况提出建议,每月针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县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相互通报有关情况,会商涉民营企业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完善社区矫正执法措施,促进民营经济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宣传,通过法律解读、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向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全方面普及解决企业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债务纠纷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参与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制定,将被害人(社区)参与、家庭关系修复、价值观引导等损害修复元素融入方案,私人定制个性化修复措施。共同开展延伸修复,将企业信用作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的重点,研判企业信用纠纷生成原因和解决路径,主动开展法律和信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企业修复社会信用,促进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