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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司法局:“小调解”守护“大治理”
2023-03-17 11:03:00

  国家治理,关乎利益,要害在基层。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赓续“枫桥经验”,聚焦社会治理,注重“三治融合”,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激发基层调解最强动力,筑牢基层治理“压舱石”,拉起维护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真正做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基层。

  加强队伍建设练好“调解基本功”

  制定多维度调解人员选聘体系,从岗位需求、专业、年龄、性格、工作经验等多方位进行考量,择优匹配。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年度培训和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4场次,培训各级调解员1400余人次,定期组织调解人员“线上+线下”、“自学+研学”《人民调解法》、《调解工作业务手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强化“传帮带”功效,确保调解技巧能够薪火相传。

  拉紧阵地纽带,下好“调解先手棋”

  “拉网式”打造调解组织,现包括11个镇级调处中心,19个公调对接调处工作站和296个村居调处工作站,配备镇级专职调解员81名,村级调解员1374名,公益律师56名。创新打造区镇调解分流机制,形成村-镇-区三级矛盾递进机制,突出培育各镇地方文化元素,结合各镇常见工伤纠纷、田地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邻里纠纷等重点纠纷,探索创建一镇一品调解阵地,实现调解有引导,矛盾有分流。     

  完善排查体系,打好“调解主动仗”

  海门区司法局始终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工作重点,创新“四循环”排查体系,联合网格员、村干部、司法干警、调处中心,将矛盾纠纷隐患、信访风险、特殊人群管控等社会风险隐患纳入专项活动中,由网格员开展每日矛盾纠纷村级排查,提交村居调委会登记处置后,将调处化解情况上报区镇(街道),重大矛盾纠纷由区镇(街道)扎口上报区调处中心,区调处中心督查重大纠纷化解进度,视情指导处置化解。同时建立镇级调解员包片联系村居制度,实行“一员多村定管模式”,加强与村民联系纽带,实现纠纷滚动化解、矛盾不上交。

  按需制定方案,出好“调解组合拳”

  海门区司法局创新打造矛盾纠纷调处闭环模式,利用区、镇、村三级调处中心(站)和专业调处工作站,实行矛盾收集、分流化解、联动联调等工作机制。根据常见矛盾类型,创新打造“六类多部分流体系”,包括工伤、死亡、人身损害、邻里、继承、其他六类分流板块,根据矛盾性质,定点分流,协同住建、民政、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处置,实行登记、安抚、背对背谈话、全谈、跟进五步流程,结合“情理利法”四要素,加速纠纷调解进度,保障基层治理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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