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海门区委政法委收到区三厂工业园区一名退休职工徐某寄送的感谢信,信中感谢海门政法系统对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并特别感谢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李浚羽,法院执行庭卫奕诚、李迪。
据悉,徐某所提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区法院(2020)苏0684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被执行人刘某应归还申请执行人徐某人民币20000元,区法院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本案依法终结执行。因被执行人刘某未按照和解协议按期足额履行,申请执行人徐某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区法院于2022年2月28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区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刘某银行存款1633.31元,档案查封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机动车2辆,但因未能实际扣押,无法处置。除上述财产外被执行人刘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刘某也下落不明,区法院依法终结该次执行。
区委政法委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召集区法院和公安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相关处置事宜。2022年10月,案件承办人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案涉车辆信息报公安并委托公安交警协助扣车。2023年2月16日,承办人收到公安交警已控制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车辆的来电,区法院即刻派出承办人前往现场,顺利扣押由被执行人刘某驾驶的名下车辆并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到院谈话。在执行谈话中,被执行人刘某被公法联动的及时响应和有力配合震慑,充分认识到履行案件的必要性,当场支付人民币1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徐某进行友好协商达成执行和解。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得益于区委政法委对查人扣车联动协助机制的积极推动,公法联动优势尽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下一步,海门政法将继续坚定不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海门政法的拳拳为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