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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弦:追风赶月未停留,碧水蓝天长相守
2022-11-08 15:59:00

  张弦,女,1988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审判员。先后在如皋法院港区人民法庭、刑庭、行政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工作,荣获南通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南通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如皋市优秀公务员、如皋市委政法委十佳和谐卫士提名奖,被如皋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忠诚履职尽责,守护一江清水  

  致力环资审判专业化。积极参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着力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水平。2018年至今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四百余件,包括南通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两部一高督办的跨省倾倒垃圾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承办的非法猎捕中华鲟案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专门批示肯定,庭审经中央电视台全程直播,入选江苏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度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审理的董某某非法采矿案、陆某等污染环境案均入选江苏法院长江保护典型案例。 

  助力裁判尺度统一化。探索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助推类案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参与起草长江非法采砂案件法官会议纪要,梳理环境资源犯罪的争议问题及量刑思路,明确打击重点,严惩团伙性、职业性、产业性犯罪,对一名污染环境首犯顶格判处七年。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对三名被告人免予刑处。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破解跨域管辖带来的办案尺度差异难题。 

  着力法学调研优质化。将环资审判与调查研究紧密融合,将审判成果转化为案例、论文,参与南京环资法庭“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修订实证研究”重大课题。贯彻“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进校园、村居宣传“十年禁渔”政策、民法典绿色条款。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论文获评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三等奖、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三等奖、南通市法学会一等奖、南通市法学会第一届青年法学成果奖。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为2022-2025年度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系统内兼职教师。 

  坚持严以律己,树立良好形象 

  始终勤勉尽责,自律自省,坚守法治信仰和廉洁底线,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扰,秉公司法,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执着、坚定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和朋友圈,保持“慎独”本色,维护人民法官清廉、公正、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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