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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学专家担纲调解员
化解1600万元工程款纠纷
2022-09-15 10:14:00

  建筑项目竣工后,尚有1600万元工程款拖了一年迟迟拿不到手,某建筑企业无奈诉至法院。随着双方当事人的握手言和,这起工程质保金纠纷在崇川法院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圆满解决。 

  某建筑企业承接了我市一安置小区项目工程。20195月,项目竣工验收,但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付款期限届满后,建设单位却迟迟没有予以支付。建筑企业资金链紧张,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全额支付1600万元质保金和利息。 

  收到诉状后,崇川法院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审判庭立即启动建设工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委托南通市建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唐仁君负责调处。作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唐仁君在拿到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到建设单位拒付质保金是因为建筑企业未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维修问题。唐仁君将上述意见反馈给建筑企业后,建筑企业以质保期已届满为由,认为其不负有维修义务。 

  为彻底化解纠纷,唐仁君利用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多角度分析了讼争双方各自的利弊,多次联系双方,告知双方的诉讼风险,并提出了“由建筑企业在一个月内维修完所有问题,待业主书面认可后,建设单位再行支付工程款”的调解方案。双方对此方案均表示认可,由建筑企业先行维修。 

  维修期间,唐仁君多次电话督促并现场跟踪维修进展。最终,建筑企业在9月初完成了维修任务,建设单位也同意分期支付1600余万元质保金。至此,这起巨额工程质保金案件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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