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江苏长安网 > 投稿 > 市政法单位 > 南通
百日行动丨3家幼儿园,限期整改!
3家幼儿园,限期整改!
2022-08-15 10:01:00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大力整治涉校治安隐患 

坚决守护在校师生和幼儿人身安全 

连日来 

启东市公安局重拳整治 

暑期校园及周边秩序 

对全市幼儿园开展集中安全检查 

发现3家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 

依法当场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01  8月8日,启东市童心幼儿园

 

 


发现问题:
1、保安员年纪超龄;
2、门卫来客登记不及时;
3、监控机房无防盗门,无入侵报警装置。

  当场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02  8月10日,启东市御河湾幼儿园

 

 


发现问题:
1、监控时间误差;
2、后围墙不符合要求,电子围栏失效;
3、监控机房无防盗门,无入侵报警装置。

  当场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03  8月10日,启东市蓝天幼儿园

 

 

  发现问题: 

1、周界报警失效; 
2、员工通道无监控; 
3、监控机房无防盗门,监控时间误差,无入侵报警装置; 
4、部分防盗门窗不符合要求。 

  当场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 

 

 

  

警方提示
法律链接

    校园安全责任重于山,校方切不可麻痹大意。校园保安人员作为重要安全屏障,更不容许出现任何漏洞。校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
加强校园安全检查
压紧压实校方责任
增强安保人员的安全意识
切实消除校园内外存在的安全隐患
保障“祖国花朵”的安全


江苏长安网 © 2012 版权所有

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苏ICP备13051230号

Copyright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