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执行力量,根据市中院执行局统一部署,6月21日清晨6点整,启东法院再次行动,开展“1+4”企业信用修复暨涉金融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杰作动员部署)
现场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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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执行拒履行,拘传扣车
部分被执行人长期规避执行,对于法院的执行招谈视而不见,拒不交出法院查封的车辆。针对这种情况,本次专项执行中,通过错时查找,对发现的被执行人及时拘传,对发现的车辆当场扣押。
善意执行促履行
“经双方当事人现场确认,厂房已清腾,现交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正组织启东某电器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双方当事人当场确认交接。
该电器公司本应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搬离某厂房,但因部分大型机器设备需要从外地请专业人员进行拆卸搬离,又因受疫情影响,外地人员一时无法来启,导致无法及时搬离。鉴于此,执行法官给予了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期限,同时要求其逐步清腾。
另一起案件中,启东某通信公司因未履行400多万元的股权转让款被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实,该公司名下有三块土地及厂房,如直接裁定拍卖,将使企业陷入困境而无法生存。为此,执行法官深入企业调查。公司负责人告知,目前企业正在融资,同时就本案与权利人正在商谈和解并取得一定的进展,希望法院给予一定的宽限时期。因公司名下的资产能足以清偿债务,为减少强制执行带来的不必要影响,执行法官给予该公司一定的履行款项期限,同时告知了逾期履行的后果。
本次专项执行,启东法院共出动40名执行干警,清腾厂房1间、查封控制房产3套、扣押被执行人车辆2辆,入户及向村居委会调查25次,当日将执行到位的案款946829元发放到权利人手中。
今年来,启东法院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另一方面,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设置履行宽限期、失信预警告知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通过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