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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偷23块窨井盖——获刑三年九个月
获刑三年九个月
2022-06-08 10:02:00

  冯某因为手头紧就去偷窨井盖卖,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不但犯了盗窃罪,还因为偷的东西特殊,而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海门法院对冯某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冯某在打工时,因为开销较多,手头较紧,于是将主意打到了路边的窨井盖上。他认为这个东西不算贵,又没有人看管,少掉一块两块也没有关系。 

  202110月至12月期间,冯某趁着半夜和凌晨人少的时候,多次骑电瓶车至海门区海门街道用钩子将窨井盖撬走,共盗窃非机动车道、小区道路等处的窨井盖23块,除此外还顺手牵羊偷走了商家放在门口的脚手架等物,后销赃于废品收购站。 

  冯某偷走的这些窨井盖,有的在商场附近的非机动车道,有的在小区进出口,有的涉及电缆电信通讯,有的是排水井口。天亮后,相关街道、社区管理人员、行人等发现窨井盖缺失并及时设置了警示标志,用障碍物遮挡。虽然没有发生严重的人员伤害事故,但冯某的行为还是对公共安全造成了重大危险。 

  海门法院认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道路上正在使用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多次盗窃,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冯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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