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
发布以来
启东警方持续对辖区经营场所
进行全面检查
在近期检查的经营场所中
警方发现多家行业场所未按规定进行
“场所码”扫码入场,并依法进行查处
启东公安持续加大对场所未执行防疫措施的处罚和曝光力度!
1.汇龙镇公园道广场某某鱼香店:汇龙镇中心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店负责人袁某予以行政处罚。
2.汇龙镇某某棋牌室:城西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黄某予以行政处罚。
3.南阳镇某某私房菜餐馆:南阳中心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陆某予以行政处罚。
4.王鲍镇聚星村某某惠超市:王鲍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店负责人沈某予以行政处罚。
5.北新镇北新街的某鸟驿站:北新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杨某予以行政处罚。
6.海复镇东元镇某又多超市:海复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顾某予以行政处罚。
7.吕四港镇某某恋足堂:吕四港海防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朗某予以行政处罚。
8.茅家港某某超市:茅家港海防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安排工作人员有效引导和督促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朱某予以行政处罚。
9.近海镇滨海工业园某某休闲会所:塘芦港海防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门口虽张贴场所二维码,但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店负责人白某予以行政处罚。
10.东海镇兴垦镇某某棋牌室:协兴港海防派出所在检查中发现,该店未让顾客使用南通百通扫描场所码即进店消费,违反了《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9号通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拟对该店负责人施某予以行政处罚。
● 启东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要求,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严格遵守防控规定。
下阶段,警方将持续加大对辖区经营场所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就立即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一律停业整顿;对无视通告要求,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场所,将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警方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