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晶同志现任江苏南通如皋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思想清明、热情赤诚、内心坚毅,积极投身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勇于攻坚克难,始终践行把理想信念落到实处,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积极推行复议体制改革
2021年率先在江苏省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职权分散”向“集中行使”转变。完成了制发改革公告、涉改部门工作衔接、按需配备办案人员等相关工作。全年办理、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0件,当年审结162件,办结率为90%。荣获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制发的复议决定获得省优秀文书评选二等奖;办理的复议案件获得南通市优秀行政复议案件一等奖、二等奖各一。涉及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信息得到沈国新巡视员批示。
力争实质化解争议
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申请前、审理中、办结后全过程,找准问题节点和突破口,实现争议有效化解。针对行政处罚类案件,若申请人仅对自由裁量权部分有异议,主动组织案涉各方进行调解;针对工伤认定、投诉举报、土地权属等类案件,在各方当事人具有和解意愿的情形下,积极“牵线搭桥”,促成案涉各方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累计至今调解和解结案的共计76件。
不断创新便民举措
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制度,2020年制发了《如皋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规定(试行)》,同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窗口,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复议咨询、代理案件等法律服务,至今累计服务30多人次。针对土地权属争议类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就地听证”模式,实地直观了解案件情况,同步开展听证活动,实现走出机关听证室,缩短与当事人的距离。
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压缩办案期限,真正做到高效便民,办理的案件最短结案期限为三日;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复议案件,认真熟悉案情,实地查看现场,加强分析研讨,提高办案质量。完善了《如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议会议4次。重视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2021年累计至今复议案件直接纠错29件,并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