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过后
我市恢复堂食
各类经营性服务场所有序开放
沉寂了一个多月的“烟火气”重燃
但疫情防控工作仍不可大意
5月6日
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民警
对吾悦广场及华山路
附近区域的饭店进行突击检查
共发现3家餐馆的工作人员
未对进店的顾客查验“场所码”
5月5日
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
对汇龙镇和平路、人民路段
附近区域的水果、零食商行等
进行检查时
发现4家场所未按规定
对进店的顾客查验“场所码”
没有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的要求
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
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规定
民警对经营场所负责人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营场所负责人写下悔过书
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防疫规定
“场所二维码”扫码入场
已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的一种习惯
根据5号通告要求
无论是进入公共场所还是乘坐公共交通
都须主动配合测温
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
提供48小时或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而“场所二维码”目前已经实现了
一次扫码、一屏展示
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
再也不需要多个APP来回切换
可大大提升通行效率
减少聚集风险
警方提醒
各公共场所要按规定
主动领取、张贴、核验“场所二维码”
市民群众进入公共场所
要自觉配合扫描“场所二维码”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查验工作的
将依法予以查处
主动扫码 配合查验
疫情防控 你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