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处乱停车的行为常常给他人通行造成障碍。海门的宋某就想着给小区里那些随意停车的邻居们一点教训,却不曾料到触犯刑法,受到了刑事处罚。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宋某居住的海门某小区内其他业主有在高峰期乱停车情况,影响到宋某上下班时的通行。时间一长,他便产生了报复心理。2021年7月下旬至8月初,宋某多次在凌晨回家途中,拿着车钥匙把停放在小区内阻碍其车辆行驶的小轿车划坏。短短10天的时间内,宋某以上述方法共计损毁6辆小轿车车漆,造成他人损失近6000元。
虽然宋某每一次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不大,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但其多次行为累计涉案金额达到了5000元以上,达到追诉标准,法院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在公共空间更要注意法律的界限,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要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非肆意妄为、任凭意气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