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日新月异,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人民法院如何迎接“互联网+” 时代为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已成为法院工作各领域都需深入研究的课题。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快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工作部署,注重信息化引领、强化制度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全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透明、管理高效、监管有力的财务和费款管理工作模式,被省高院评为“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费款财务核算系统应用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行装工作会议上分享。
“一案一码一账号”,诉讼缴退费更便利
“法官,我已经收到诉讼退费了!感谢海门法院的便民举措,大大地解决了我们外地当事人的难题。”居住在河北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祁某打来电话,对法院诉讼便民服务表示由衷感谢。近期,因疫情管控措施不便跨省流动,接到祁某邮寄的立案材料后,立案法官电话指导祁某通过在线方式补充提供了证据材料,扫码缴纳了诉讼费。在审理阶段,法官则通过支云网络庭审方式进行了开庭。案件判决后,祁某作为胜诉原告有权申请退费,该院则在同祁某进行确认后,直接将诉讼费退回其缴款账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祁某没有真正走进海门法院一次。
多年来,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环节中的交退费手续繁杂,当事人来回往返,耗时费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切实便利当事人缴纳费用,海门法院积极推动网上诉讼费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
据了解,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或现场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工作人员立即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随即可生成诉讼费预缴通知单,当事人通过扫描 “一案一码一账号”的二维码,可自主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方式在线缴纳费用,缴费单据也将自动入卷,无需另行提交。
海门法院持续推进诉讼费“原路退费”改革。目前,当事人通过银联支付已可以实现原路退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诉讼费网上退费服务,逐步实现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的便捷退费。”该院行政装备科科长沈波表示。
据悉,去年7月,海门法院协调区政府、财政局专门拨款300万元设立诉讼费退付备用金,该举措也大幅提升了退费程序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便利。
“五级审批把关”,案款发放更规范
近期,执行局王法官收到了江苏某集团送来的一面锦旗,上书“清正廉洁、执法为民”,该公司感谢海门法院的法官不远千里执行,迅速发款,解决了公司目前经营困境,让公司得以正常运转。王法官跨越了1300多公里,在银行扣划了500余万元,款项到账后一周内进行了发放,圆满地完成了执行任务。
执行款到账,执行系统自动提醒承办法官启动发放审批,案款专员严格进行审查,对执行款本金、利息、罚息、两费数额及抵押、参与分配、执行异议、关联案件情况等逐一核实,确保案款分配“零”失误。院庭长审批完成后,财务人员根据执行立案信息,当日将执行款项汇付申请执行人账户。从款项到账到发放完毕,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作为执行无纸化办案试点“落地法院”,海门法院全市率先启用案款管理系统,先后制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执行款物发放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执行款收取、审批、发放、提存、暂缓发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五级审批把关制”,在提高案款发放效率的同时,制度性杜绝执行、财务人员挪用、冒领执行款等违规、违法事件发生。
全面启用电子票据,款物交接更透明
赵某是某公司财务人员,近日给海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致电,询问执行款汇付收据领取事宜。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后,告知赵某目前法院诉讼费款电子票据系统已经启用,费款缴纳后会将电子票据发送当事人预留手机,由当事人自行下载打印。工作人员得知该公司立案时预留的是律师的电话,因律师未及时转发链接,公司尚未获取电子票据,工作人员即指导赵某还可以至江苏政务服务app通过非税票据信息查询、下载缴纳费款收据。
近年来,海门法院持续加强非税收入、案款管理、财务管理、案件管理系统的信息化融合。作为费款财务核算系统应用试点法院全面启用电子票据系统,实现了费款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电子票据的启用,实现了诉讼费、涉案往来款收取、结算、退费和开票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既方便当事人款项缴退和承办法官的入卷归档,也有利于法院全程监管费款流转程序。
“智慧法院建设就是为了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目标,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透明的司法服务。”海门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谈到,“下一步我院将以本次财务信息化改革工作为契机,加强财务、案款、案管三系统高效对接,打破三系统信息共享壁垒,协调系统技术服务方进行功能升级,研究单据智能识别系统应用,减轻执行法官、财务人员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录入工作量,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高服务群众本领、提升司法服务效率,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争创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