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紧扣社区矫正“一三三”江苏模式,“矫务长制”被市委政法委确定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化成果”,社区矫正多项工作获部、省厅领导批示肯定。
着力完善社区矫正执法责任清单。强化政治担当。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任党支部书记,将社区矫正执法责任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创新推行司法局班子成员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工作机制,创建“特殊园丁”优质党建品牌,以高质量融合党建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治理水平。细化岗位责任。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互帮共建民警、专职社工等“三支力量”以及监(所)地协同工作职责清单。创新设立《矫正小组工作细则》,明确“公开告知、小组培训、定期联系、应急处突”等运行机制。实化监督举措。全面排查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47件,进行社区矫正重点案件评查10086件,无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出台社区矫正领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公示制度,全面贯彻落实32项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创新设立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异议自纠、复核制度,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回避制度和社区矫正中心律师值班制度等,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公信力和执行力。
有效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落实。推行“矫务长制”。以矫正方案为统揽,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一长三员”的日常管理体系,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警告处分率同比下降69%,损害修复认可率、稳定工作(就业)率明显提升。二是创新“直中”模式,推动精准发力。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成立社区矫正“直属中队”,直接管理教育判决管制、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对象,被纳入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在全省系统推广运用,全市“直中”模式覆盖率100%。三是推进“一体化”。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赋码发证,设立教育帮扶工作站,建立监地共治共享协作机制,签订南通监地共治共享协作战略合作协议,妥善处理14件监狱释放难,2件暂予监外执行难,2件死亡处理难。
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责任保障。充实力量保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广社工等级化管理、差别化薪酬激励机制,全力配齐健全社区矫正专门工作力量,明确列管人数300名以上社区矫正对象的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政法专编、专职社工配备职数,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四化”建设。强化阵地支撑。不断优化社区矫正受托职能。加强社区矫正中心、损害修复和教育帮扶基地建设,全新打造“智慧矫务长”“派单式流转、全流程教育管理”的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涉毒类损害修复和教育帮扶基地,建成2家省级安置帮教基地、3家省级社区矫正示范中心。注重社会化参与。会同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团委与属地签订《共建协议书》,深化“司法行政机关+互帮共建民警+志愿者”的长效联动机制。指导县(市、区)统筹政法“五老”、法律服务所、法学会等组织参与社区矫正适应性调查评估,均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