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随着电子票据池领用、入库、领票、审核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程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史上第一张票据号码为0008036131的电子票据在该院财务科正式开出,标志着该院成功上线电子票据系统,并将逐步在全市法院推行。
该院使用的电子票据系统是由省法院依托通达海公司“费款管理系统”开发的一项“司法为民”的服务项目,其重要意义在于便捷高效与节约成本,在减轻法院财务人员和办案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极大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在原有银行缴款模式的基础上引入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线上缴费方式,缴款人实时获取电子票据,可同时在收到的短信提供的链接、江苏政务服务APP和登陆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等多个渠道查询到票据信息,同时也可在法院立案大厅自助打印服务区,凭身份证、扫码等多种方式自助打印,满足缴款人多场景打印的需求,从而达到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目标,有效缩短案件当事人窗口排队等待的时间。电子票据系统的上线运行得益于省法院的强力推进和周密部署,也是对南通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的一次检阅和展示,将极大地促进该院“五智融合”智慧法院建设。
据了解,南通法院是省法院确定的除宿迁法院试点电子票据以外第一批上线的首家单位,这也标志着纸质机打票据将逐步退出南通法院历史舞台,也将有力的推动法院“智慧财务”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