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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结伙驾驶快艇在长江口偷捕刀鱼,如皋法院重拳出击严惩犯罪
2021-11-01 10:16:00

  长江口因水面辽阔、江海交汇,水文状况相对复杂,加之又与上海毗邻,一些不法分子以为有可乘之机,在这片水域与执法人员捉起了迷藏,屡屡将黑手伸向刀鱼等水产品资源。 

  近日,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在南通法院驻南通看守所支云科技法庭内,对一起9人结伙使用快艇在长江口非法捕捞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薛聪、武小羊、乔八、陆小山、谢老四、唐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不等;夏小竹、桑三、王大水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到五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当场对取保候审的三名被告人(陆小山,谢老四,唐余)执行逮捕。 

  2021年4月,武小羊与薛聪明知“十年禁渔”,仍然铤而走险,二人共谋在长江口水域驾驶快艇,使用漂流三重刺网捕捞刀鱼、梅童鱼。为避免被执法机关查获,他们还与乔八、陆小山、谢老四进一步策划,进行“专业化”分工。由武小羊确定捕捞时间、地点及快艇行驶路线,与陆小山、谢老四分别驾驶三艘快艇,组织人员捕捞,夏小竹、唐余在陆小山的快艇上下网、起网,而桑三和王大水在武小羊的快艇上下网、起网。在捕到刀鱼、梅童鱼等渔获物之后,薛聪、乔八负责销售。 

  42日,9人小有收获6日,他们再次驾驶快艇实施非法捕捞。只是这次等待他们的不仅是江中活蹦乱跳的刀鱼,而且还有一张长航公安早就张开的法网。当晚他们碰到执法艇后,武小羊让大家割破网具后分别逃窜,并提出如果被抓到,就说是在海域捕捞的。尽管如此周密部署9人还是先后落入法网,其中薛聪、武小羊、乔八因作用较大,且有前科劣迹,被崇川检察院批准逮捕。 

  短短四天时间,被告人薛聪、武小羊、乔八两次参与组织、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多达126公斤,其中捕捞刀鱼15公斤;陆小山、夏小竹、唐余所捕渔获物有62公斤,谢老四参与非法捕捞水产品24公斤,王大水、桑三参与非法捕捞水产品41公斤。 

  案发后,9人退出违法所得共计44950元,自愿缴纳生态资源修复费用共计132800元。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9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驾驶快艇使用禁用的工具结伙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结合他们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唐余虽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但是其在2019年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被判处刑罚,时隔一年再犯,可见其并未真正悔过,最终法院也对其判处实刑。 

  长江生态保护与人类的命运休戚相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生态大计。长江口系长江水生生物江海洄游的唯一通道,做好长江口的十年禁捕工作对于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认为,本案被告人结伙驾驶快艇在长江口实施非法捕捞作业,严重破坏长江口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种群繁衍,这种团伙型、牟利型非法捕捞行为历来是如皋法院的刑事打击重点。对本案5名主犯及1名有同种前科的从犯判处监禁刑,既是保护长江口水生生物种群多样性的重要举措,更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如皋法院唐明渠院长表示,十年禁渔,不可能一蹴而就。如皋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打击,为促进万里长江水清鱼跃、天蓝岸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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