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至14日,启东法院对一起涉53名被告人特大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
为实施诈骗,被告人阳某某、陈某某、刘某、阳某芬4人于2019年7月共同出资成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进行诈骗明确分工,并先后招募赵某某、李某、徐某某等49名被告人进行网络诈骗。该犯罪集团选定目标人群后,在网络上骗取被害人联系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诱骗被害人购买产品,采用网络收取定金等方式,实施诈骗。据统计,该犯罪集团从自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采取上述手段,骗取江苏启东宋某等全国418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486682元。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就本案事实、适用法律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部分被告人羁押于启东市看守所,为使庭审顺利进行,启东法院采取院机关第一法庭和驻所支云科技法庭同步开庭的方式,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由于案情疑难复杂,启东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