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曾经亲密无间的兄弟,因为承包地界址问题渐生嫌隙,多年积怨因一条“落水管”全面爆发。中秋节本是合家团聚的喜庆日子,弟弟却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将双方矛盾上升到申请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误的程度。海门法院工业园区法庭法官走进网格,同村委会一起开展联合调解,一日时间化解兄弟俩十年积怨,一家人中秋之夜重归团圆。
八月中旬的一天午休时分,该庭庭长孙建玉像往常一样翻看新案子的诉讼材料,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原告施小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施大归还错误登记在施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土地,孙建玉很利落地写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错误非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但看到第二个诉请是施小要求施大拆除落水管时,多年办案经验积累出的敏感告诉她,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可能不像诉状上写的那么简单。
孙建玉随即与彦英村村委取得联系,了解原被告两家情况。村委会陶书记在电话中介绍,原被告都是彦英村村民,他们不仅仅是邻居,还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兄弟,他们之间的土地纠纷,村委已经多次组织调解,但一直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一边是直接驳回结案,一边是再次组织调解,孙建玉又一次选择了啃硬骨头,她说:“驳回很容易,但如果我的工作能够化解两兄弟多年的积怨,就是值得的,身为一名法官,能做的绝不仅仅是法律要求我做的。”
孙建玉提前去现场看了两家争议的土地,当时原告不在家,原告妻子和被告各执一词,并向她倾诉了很多与案件没有关联的事情,让她更加确信两家的矛盾不仅仅是土地纠纷,她当即决定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邀请村委一起去现场联合调解。
9月18日的上午,孙建玉先来到彦英村村委会,详细了解施大和施小分别在1997年和2014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情况,仔细询问前几次调解的细节,分析调解不成的症结所在。随后孙建玉与彦英村的张书记及陈老书记一起来到了两兄弟家,仔细勘察现场,丈量土地,了解房屋及宅周二十几年的历史变化。
原告坚持2014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错误,要求以1997年登记为准,一定要被告拆除落水管;被告则辩称原告已经在2014年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上签字,就应该有契约精神不能轻易反悔。丈量土地,在农村有句俗语“十量九不同”,虽然争议土地仅有0.4米宽,但双方寸土不让,都只认可对自己有利的那次丈量,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当时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这时孙建玉看到一个细节,原被告双方的场心是一体的没有分界线,但被告施大原本围墙的位置却是颜色不一样的水泥地。通过询问,原来二十年前两家一起浇筑了场心,共建了围墙,为了方便浇水,两家各让了半米围墙用来走路,后来被告为拓宽场心推倒了围墙,才出现了两家之间没有分界线但被告家自己却有明显不同颜色的情况。
僵局一下子撕开了口子,孙建玉告诉二人,按照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错误不是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今天来是希望能够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孙建玉一方面从法律角度示明为何土地争议不是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另一方面从亲情角度引导兄弟二人回忆曾经的手足情深,提出以历史中间线作为耕种中间线,房屋、场地、围墙、落水管维持不变的调解方案。当二人说到曾经一起修水井时,被告突然喊:“我明白了!”最终双方就争议土地达成调解协议,保持建筑原貌,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效力,尊重既往实际耕种习惯。
签好协议书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一点,双方都对法院、村委的工作表达了感谢,但是孙建玉注意到,恰逢中秋前夕,施大的其他兄弟姐妹来看望母亲,在等着施大一起午餐。
两人本是嫡亲兄弟,曾经也亲密无间,不知何时生出的嫌隙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扩大,最后因为一根小小的落水管对簿公堂。年迈的母亲依然希望两家儿孙能够承欢膝下,办案经验丰富的孙建玉深知亲情的修复需要时间这剂良药,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双方能放下成见,愿意向彼此走第一步。孙建玉又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解与宽慰,最终二人决定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随着时间变化,人的记忆、心境往往亦有变化,此次调解,以细节入手,帮助他们找回了从前,找回了初心。
此次联合调解走出法庭、走入乡间,妥善处理了乡村家事,积极响应最高院提出的“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号召,发挥好人民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的职能作用,精准对接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打通了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与此同时也彰显了海门法院法官为解决“三农”问题不断努力的扎实工作作风,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助力乡村振兴与乡风文明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