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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东社区矫正“直中”模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2021-09-10 15:59:00  来源:如东县司法局

  自《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以来,如东县司法局整合资源、科学谋划,首创社区矫正“直属中队”模式在全省推广运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以“破冰”思维树架构。针对司法所执法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水平亟待提升,对管制类、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参与程度低、监管效果不明显等现实问题,成立直属中队,对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三类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直属管理。完善组织体系,中队实行“矫务长制,设矫务长两名,矫务员两名,以矫正方案为纲,从适用前评估到入矫、矫中至解矫,实行闭环管理。为直属中队设立专门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车等,落实装备和经费保障。由司法所协助开展调查评估, 网格员协助开展信息核查、走访反馈等工作,解决直属管理中易出现的“鞭长莫及”和“头重脚轻”等问题。 

   

  二是坚定共享理念,以“联合”思维搭平台。针对三类对象在刑罚种类和管理要求上的特殊性,加强政法协同,优化中队功能室设置,协调成立警务工作室、律师工作室、检察工作室。由值班民警参与入矫宣告、现场收缴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协助到场处置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行为;由值班律师为执法环节提供风险提醒,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中队加强与中心值班民警、值班律师的联系,发挥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动作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教育学习上,发挥互帮共建民警的作用,加强与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矫正对象原服刑监狱的联系,做到了解现实表现与掌握过往情况相结合,开展循证矫正,不断修复失衡的价值规范和社会关系。在帮困扶助上,加强与民政、财政、妇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部门合力,促进矫正工作高效运转。 

  

  三是坚守考核标线,以“发展”思维谋长远。坚持双向考核,激发队伍发展动能,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以“矫务长制”为依托,加强对“一长三员”履职情况考核,将矫务长、矫务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设置1万元的“矫务长制”考核经费,对矫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补;以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100元的标准作为网格员的绩效考核,县司法局及时将网格员履职情况向县委政法委通报。建立三类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标准,以“三无五好”为基本目标,“六率”为主要指标,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直属中队成立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6人,教育帮扶率、习惯养成率、修复认可率分别提升22%、35%、27%,受惩处率下降20% ,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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