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接受指派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居民卞某提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知悉法律援助申请获准后,身处福建当地的卞某家属再三致电表示感谢。
今年7月,卞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如皋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家属收到通知后在联系公安部门了解案情时获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随即致电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申请事宜。因为卞某家属身在福建,交通不便,且时值疫情防控特殊阶段,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卞某家属求助后决定采取跨省异地协作的方式进行办理,并主动与建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对接,通过其帮助卞某家属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将相关申请材料收受后转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即刻启动快速程序,经审查后批准同意提供援助。办案过程中,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核查发现卞某已被关押至南通市看守所,考虑到疫情期间人员流动不便,即向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协作。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特事特办,指派中心律师接办该案,并于日前前往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卞某。
近年来,南通市法律援助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通过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合理利用和调配法律援助资源,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和政府财政开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异地协作机制除转交申请、指派律师外,还包括受理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认罪认罚等工作。此外,南通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还创新提供“通城通办”服务,在异地协作的基础上,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免去当事人奔波之苦。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异地协作案件10余件,受到当事人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