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江苏省海安市法学会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成立,这是海安市首个镇级法学会工作站。
依托于海安市隆政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通过驻点服务、联席会商等形式,主动服务社会治理,参与重大矛盾纠纷、重点信访问题的化解处置,参与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以及村规民约的修订等工作。
海安市法学会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副站长、海安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沈群介绍,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延伸法学会工作载体、拓展服务领域,使法学会工作服务不流于形式,在为基层群众和基层单位办实事、解难题、强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安市司法局隆政司法所所长陈烨也是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成员之一。她认为,作为海安市首个镇级法学会工作站,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的优势在于更接地气、更便民,“将专业知识运用于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矛盾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
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非诉讼服务工作是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的职责之一。
据了解,目前隆政街道法学会工作站共有包括站长、副站长在内的22人。隆政街道政法委员、法学会工作站站长吕伟介绍,法学会工作站充分吸纳海安市法学会理事、片区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等作为工作站成员,“他们不仅有法律工作经验,而且对隆政街道各村情况较为了解,有助于当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法学会工作站采取“坐诊+巡诊”的驻点服务模式,工作站成员每周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法治服务。此外,工作站每月还会举行联席会议,会同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定期开展工作交流、研讨会商等活动,着重对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进行“把脉会诊”,全面推动法学会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效化运作。
海安市隆政法律服务所主任于清友是隆政街道隆政村法律顾问,也是法学会工作站成员之一。他在工作站成立后即加入,除了每周二在工作站驻点值班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法治服务外,还参与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5月,工作站成立不久,于清友就与陈烨成功化解一起死亡赔偿纠纷案件。
海安镇72岁瓦工王勤(化名)今年5月初跟随包工头刘某为隆政街道村民李某建房时,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送医后治疗无效死亡。家属要求刘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于清友说,由于家属情绪较为激动,调解难度较大,他们决定从事故责任认定入手,厘清三方责任,按责赔偿。
经过详细调查,于清友了解到,此次意外事故包括王勤在内的三方均存在一定的责任。王勤超龄工作且没有瓦工资质,施工时也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刘某作为包工头,没有相关施工资质,李某建房时也未获得建房许可,应共同承担责任。
经过近8个小时的调解工作,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家属同意由王勤个人承担40%的责任,包工头刘某和房主李某分别承担40%和20%的责任,由两人一次性赔偿王勤家属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治疗费等共计36.6万元。
据了解,工作站成立以来,已先后成功调处房屋征迁、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方面矛盾纠纷10起。
此外,法学会工作站还主动融入、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集镇规划整治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各类法律意见27条,发挥了积极作用。
海安市新通扬河生态区改造工程是海安市民生重点工程,工程实施初期,沈群及其所在团队即以海安市法学会会员身份参与了该工程的法律咨询工作。
沈群介绍,当地政府最初想采取征收方式开展拆迁工作,她所在的团队介入后,认为该地区村民和厂区房屋、工业性质的土地及集体所有制占比较大,建议政府采取搬迁补偿形式拆迁,“既让百姓充分享受到政府补偿,又能缩短征收程序,提高搬迁建设速度”。
“相关部门采纳了我们的建议,最终通过搬迁补偿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工作,不仅加快了搬迁进程,也让当地村民更早地搬进安置房。”沈群说。
积极参与制定村规民约
“摒陋习,村新风;婚丧事,宜简办”“宅内外,勤打扫;保整洁,无乱堆”“重规划,强建设;创特色,美乡村”……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围绕基层工作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修订了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环境卫生保护、乡村治理等融入村规民约的制定之中。
与其他地区村规民约不同的是,隆政村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以顺口溜的形式展现,19条村规民约仅228字,通俗易懂且便于记忆。
隆政村村规民约的修订也有法学会工作站的参与。吕伟介绍,该村村规民约经过多轮修改调整,最终形成上述版本,“过去的村规民约比较简单概念化,现在加入依法治村、打造平安乡村、乡村环境治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内容,内容更丰富。从形式上来看,顺口溜式村规民约琅琅上口,老百姓也更能接受。”
除了修订村规民约,法学会工作站还参与隆政街道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制定。
“此前隆政街道并没有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此次制定是在过去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升级、提炼、补充之后形成。”吕伟介绍,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设立是为了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保障村居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使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明晰,提升村干部法纪意识,还能使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得到保障。
隆政街道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分为重大决策类权力清单、日常管理类权力清单、便民服务类权力清单等三大项共计52条,包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规划编制清单,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使用分配、集中式居民养老入住申请等民政社保类清单,矛盾纠纷调处社会管理类清单等内容。
“‘小微权力’清单既是对村干部的管理,也是对我们工作的约束,使我们对照权力清单工作,保证权力以外不能逾越。”海安市隆政街道三里闸村党总支书记奚勇说。
村务决策有了法律“把关人”
法学会工作站的设立,对于基层干部来说,也有益处。由于法律知识储备有限,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法律“盲区”。法学会工作站成立后,积极参与村务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关”,不仅提高了基层干部自觉开展依法治理的意识与能力,也使他们在工作中少走“弯路”。
这一点,奚勇深有体会。近两年来,三里闸村某小区因为物业管理问题,业主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纠纷不断。
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对于三里闸村基层干部来说是一个新问题、新工作,在业主委员会聘任新物业公司过程中,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走了不少“弯路”。
根据民法典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该部分事项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不过,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询业主意见时,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并没有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小区业主以此为由将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撤销物业合同,法院经审理后予以支持。
“当时由于法律知识欠缺,参与征询意见的业主少了40人,物业合同被撤销,也使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很被动。”奚勇介绍,此案诉讼过程中,他们及时邀请法学会工作站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政策把关,普及法律知识,全程参与小区新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及新物业的选聘工作。
在工作站的指导下,今年6月,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就修订议事规则、修订管理规约等进行决议,并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三里闸村修订村规民约时,法学会工作站不仅参与了该村村规民约的细化工作,也进行了合法性“把关”。
奚勇介绍,为了加强环境卫生治理,该村在修订村规民约时新增规定“屋内外,要三包;环境好,股金分”,将股金分红与环境卫生整治挂钩,也就是说,村民屋内外卫生环境达到要求后才能给予股金分红。
此项规定是否合法?村干部们拿不准。他们向工作站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咨询后得知规定可行,但扣除流程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村“两委”采纳建议,规定扣除股金分红之前,网格员、分工村干部、村里主要负责人至少要上门三次,如果环境卫生三次仍未改正、未达标,则无法享受股金分红。
“工作站法律力量的介入,使我们能够把工作做得更细化,对我们村干部工作具有较强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奚勇说。
法学会工作站成立后,通过日常接触,陈烨也感觉到基层干部在处理事务时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迫切。今年6月,法学会工作站编制了《公职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汇编》,收集了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12部工作中较常涉及的法律法规,鼓励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另外,法学会工作站还对隆政街道基层干部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通过定期培训,引导基层干部把调处基层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陈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