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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法官进厂解“疙瘩” 两家企业握手言和
2021-08-13 11:14:00

     近日,如皋法院民二庭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向被告供应木材,被告用于生产加工包装材料,在此业务往来过程中,共结欠50余万元货款。

     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能按计划付款,遂诉至法院。审理中,原告考虑到后续执行问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作出保全裁定并实际冻结被告名下银行帐户。因未能足额查封,原告继续提出要求对被告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骄阳似火的下午,法院助理石燕一行到达被告厂区实地查看,发现厂区内的机器设备均在正常生产运行中。考虑到实际查扣可能会给被告公司带来停产停业的后果,也容易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便先组织双方谈话。

经了解,原、被告公司老板都是徐州老乡,被告公司创业初期,面临资金短缺、运转困难的情况下,原告每次都能保证供货充足,施以援手。借此契机,石燕随即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表示,如果不是遭遇资金周转危机,肯定按期给付欠款,希望原告给予一定的缓冲期,按月给付这笔欠款。原告实际了解被告的经营现状后,结合双方以往生意往来建立的情谊,对被告当前面临的经营困境表示理解。他爽快地同意了被告提出的分期给付方案,并同意查封设备仍交由被告保管和正常使用。双方在友好的氛围中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两年按月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

   

干警们将现场需查封设备逐一清点,制作查封清单,原、被告双方在查封清单上签字确认。在对查封设备张贴公告进行公示后,结合原告意愿,法院将查封设备交由被告公司正常生产使用。原告当场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帐户的查封措施,便于被告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夏日徐徐清风吹过,抚平了原、被告之间的隔阂,吹散了双方的矛盾。

近年来,如皋法院秉承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初心和宗旨,在处理保全案件过程中,灵活运用保全措施,如查封设备后仍交由被告正常使用、在冻结银行帐户时保护企业农民工工资帐户不受影响、在有资金冻结的情况下及时调整下一帐户冻结资金数额等等,在全方位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的生产经营,有效推动民营企业良性运转,为持续优化如皋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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