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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等25户农户与王某系同村村民,王某一直在外从事经营。2018年年底,由于土地使用原因,双方发生纠纷。
2019年至2020年间,农户为了能拿到土地租金不断奔走。2021年6月,25户农户申请法院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称其已于2018年年底与各农户解除了土地流转协议,各农户的土地早已复耕,不存在其结欠农户租金的事实;各农户则认为出租土地上王某种植的桂花树至今仍郁郁葱葱,因王某两年来未支付租金,为了生存,他们不得已才在王某种植的树木空隙间种植一些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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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妥善、正确化解此纠纷,朱卫红、洪峰两位法官决定到现场进行察看。勘察过程中,两位法官与村、镇、派出所干部在各农户及王某在场的情况下,对每家每户土地上种植状况进行逐一核对登记,同时对各家各户土地的四址位置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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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从上午9点一直延续到中午1点多才结束,在返回途中,虽然朱卫红、洪峰两名法官又渴又热、汗湿衣襟,但仍对今天能历经四个多小时就胜利完成全部勘察任务、为下一步准确处理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感到由衷开心。
一直以来,通州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干警们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经常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彰显司法为民情怀,为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