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我以前是在江海法庭打的离婚官司,可是江海法庭早就撤销了,这让我去哪里打离婚文书生效证明呢?”日前,家住寅阳镇的刘女士来到启东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焦急咨询。
“刘女士,您可以直接来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档案窗口办理。”在导诉员的引导下,刘女士很快拿到了离婚生效证明。
(诉讼服务中心档案窗口)
今年以来,启东法院紧扣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中的“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了一揽子司法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破难点,联系法官不再难
陈先生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人,身在外地打工的他,只能通过电话联系法官,但是,执行热线电话时常占线。近日,他了解到启东法院开通了执行微信号后,立即添加为好友,轻点拇指就可以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启东法院执行微信号)
类似陈先生、刘女士这样的当事人还有很多,因法官岗位调整、开庭、出差等,有时候找法官并不容易。“走访基层群众时,听到很多关于‘法官难找’的声音,我们下定决心,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启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勇军表示。
很快,一场以“智慧法院”成果为依托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项目多点展开:开通执行微信号,一键联系执行法官;完善档案系统信息,一个窗口办好离婚生效证明;建立24小时诉讼服务站,一整天不休提供便捷诉讼服务……
如今,执行微信号已经有了130名好友,为百余名当事人解疑答惑;档案窗口上半年共出具离婚生效证明69份,让很多离异男女卸下包袱、再次出发;24小时诉讼服务站,为数十名“打工人”解除了后顾之忧,晚上也可以起诉立案,不用耽误白天上班。
击痛点,坚决守好安全底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今年初,启东法院在审理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时,发现部分水产品市场存在销售野生河豚鱼的情形,立即向有关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尽可能地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河豚鱼案庭审现场)
“不仅是食品安全,凡是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我们都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吴勇军强调。
破产企业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启东法院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常态化对破产企业进行安全排查,切实防范破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安全排查)
某船舶重工公司进入破产审判程序后,启东法院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该公司的生产车间、特种机器设备、压力容器、船坞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存有氧气、二氧化碳等危化物的压力容器,如果管理不善,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该院立即督促破产企业管理人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并安排具有专业技能上岗证的操作人员24小时轮班;同时,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上述压力容器逐步停用。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今年6月,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法官助理刘刚应邀走进启东经济开发区,为辖区企业上了一堂安全生产普法讲座,受到热烈欢迎。与此同时,法官陆春燕对刚办结的3件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向相关企业发送了司法建议,该院已经发送涉安全生产司法建议9份,以实际行动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普法现场)
疏堵点,打击拒执铿锵有力
4月27日上午,启东法院审结南通首例“拒执罪”自诉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龚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拒执罪庭审现场)
拿到判决书后,自诉人刘先生向身旁的两位律师表示了由衷感谢,“我是个大老粗,如果没有你们帮忙打这个官司,这事肯定整不成。”
这两位出庭律师是由启东法院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该案也是启东法院联合司法局为“拒执罪”自诉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首案。
“申请执行人对诉讼流程不熟悉,搜集证据意识和能力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成了打击拒执刑事自诉路上的‘拦路石’。”启东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喜春介绍,“既然有堵点,那就要想办法疏通,这就是我们提出专项法律服务的初衷。”
说干就干,马上就办!周喜春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研,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协调,很快法司联合发出《关于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刑事自诉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3月24日,启东法院依照该《实施意见》,就龚某某“拒执罪”案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第一份申请专项法律服务的公函。受指派律师接受案件后,立即与刘先生联系……
消息传开后,南通市人大代表刘娟特地发了一条朋友圈点赞,“年初,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谈到有关‘拒执罪’问题,3月欣喜看到此实施意见……”
没了“拦路石”,如今,启东法院打击拒执公诉与自诉“两条腿走路”,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拒执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5人,继续蝉联南通第一,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路上迈出了坚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