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璇,女,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2月出生,1997年7月毕业于扬州大学,2002年7月获得复旦大学函授本科学历,现任如皋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撰写的学术论文曾两次在全国、全省学术论文评比中获奖。先后被评为如皋市 “十佳和谐卫士”、南通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南通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连年获评优秀公务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2月荣立个人二等功。
印象中的陈璇庭长总有一种“温润如水、人淡如菊”的气质,法庭上的她,引案据法、专业从容。“温婉恬淡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敢于拼搏、勇于创新的心!”这是已经退出领导岗位的如皋法院原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郝玮对她的评价。
走进她的办公室,满满一桌的法律书籍、详细记载的工作日志让人真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做“一直在忙碌,总是在思考,永远在进步。”
作为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的庭长,她戏称自己是法院的“产品经理”。从事审判多年来,她一直敢闯敢试,勇于挑战,坚持在保证品质基础上的“多快好省”,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推进审判程序、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做到司法为民,她参与推进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实体进驻“道处中心”,对交通事故案件实行立案、调解、开庭、裁判等“一站式”运作,总结出“加减乘除”工作经验,推出“理赔速算器”、“人民调解员介入”、案件快审快结等一系列特色创新工作,成效显著、成绩斐然。
当问起对基层纠纷化解的看法时,她说:“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并不是受理的案件越多越好,我们还要努力创新更多方式方法,将纠纷化解于萌芽,达到无讼状态,进而实现社会公平。”
挑战极限,无所畏惧闯难关
2015年对于陈璇而言注定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年初,她出任磨头法庭庭长,当时她面临的形势是:庭上原有的法官全部调离,只剩下她和一名刚从执行局调来的庭长助理,而这名庭长助理连一件民事案件也未审理过。一名柔弱的女庭长和一名毫无民事审判经验的助审员面对的是年收案1200件的重担。
对此,她没有叫苦喊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认准了一件事:“路是人走出来的”!一方面,她以身作则,挑起办案重担。她发挥自己善于调解的优势,通过庭前调解来加快办案节奏。她一天安排4个案件开庭、调解,上下午连轴转,晚上回家撰写裁判文书。2015年3-12月的10个月内她调解结案232件、撤诉75件,调撤率高达71.9%;对于难以调解、需要开庭的案件,她做到“四个把握”,即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准确把握适用法律,准确把握不偏不倚、居中裁判的法官地位,从而使整个庭审有条不紊、紧凑有序地进行,在此基础上,运用法律逻辑和经验法则阐明裁判理由,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到磨头法庭任庭长的10个月,她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27件,办案数在庭长中遥遥领先,有的同事惊叹她是“办案狂人”。
勇立潮头,繁简分流显身手
2017年初,如皋法院党组决定通过民事专业化审判,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有效途径,专业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重任落到陈璇的肩上。陈璇带领全庭干警群策群力、负重奋进,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改革之初,如皋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刚刚成立,陈璇当机立断,决定推进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实体进驻“道处中心”,对交通事故案件实行立案、调解、开庭、裁判等全程“一站式”运作,集约化处理、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她根据法庭人员状况,组建4个审判团队,其中一个为“1(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模式,三个为“1(法官)+1(书记员)”模式,其中,两个团队负责审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交通事故案件,一个团队负责审理交通事故责任不明、存在重大争议的繁案,一个团队负责邻里纠纷、一般人损等其他案件,确保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她在立案、调解、审理、裁判过程中,全面推进要素式审判方法,根据双方当事人填写的要素式表格快速归纳争议焦点,对无争议的事项在庭审和裁判文书中进行简化,对有争议的事项重点进行法庭调查和裁判说理,有效节省了法官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的时间,简易交通事故的审理天数由原来的56天缩短为32天。
2019年3月,陈璇作为如皋法院第一任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庭长,带领团队办理全院交通事故案件。她探索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类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变诉中鉴定为诉前鉴定,让当事人在诉前确定损伤程度、误工期限等,对自身的诉求进行合理预判和有效处理。不仅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实现纠纷的诉前分流,还促使法官从实体上快速处理案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两年多来,如皋法院诉前鉴定交通事故类案件1800余件,通过诉前鉴定分流案件250余件,分流率达13.89%。她努力搭建多元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完善与保险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交通事故纠纷多元解纷新格局,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实现多方共赢。
下沉社区,参与治理创“无讼”
担任磨头法庭庭长的陈璇,经常走村串乡了解民情,她时常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从源头上化解民事纠纷,把农村常见的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样的问题终于有了破解的路径。2018年初,她来到下原镇花园头村,联合镇派出所、司法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单位,创建如皋市第一家“无讼社区”共建点。她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片区法官”制度,将法官与村居挂钩,加强纠纷预防和人民调解指导,在该村建立如皋法院“皋法讲坛”分会场、片区法官工作室和片区法官调解室,构筑起党委领导下的“无讼社区”推进平台、法院主导的人民调解指导平台、“1+N”的对接平台以及小组调解员、片区调解员、村调解委员会以及共建单位联合协调的四级诉前调解网络,强化了诉前分流、诉中委托调解以及诉讼调解“三项机制”,促进诉调无缝对接。
下原镇花园头村“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相关做法得到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中院的高度肯定。在她的示范下,花园头村“无讼社区”典型示范的“盆景”变成全域创建的“风景”。2019年如皋法院在全市创建27个“无讼社区”,全院民事纠纷成讼率实现“两连降”。如皋法院“无诉社区”创建工作获评南通中院、如皋市改革创新奖,省高院将这一做法向全省推广。
打破壁垒,维权解纷聚合力
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陈璇发现,虽然法庭设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但是,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调解中心的资源无法共享,还需要通过原始的书面方式一次次在部门之间传送,办事办案的效率大打折扣。为此,她建议打破法院、公安、调解的案件信息壁垒,构建“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全流程在线处理。她的建议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响应,“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顺利运行,让当事人可在线上与保险公司共享信息、进行沟通调解、促成纠纷处理。
为了提高平台的实际效能,她创新性地在平台应用中推出“理赔速算器”和“人民调解员介入”两大措施。当事人可通过理赔速算器输入案件信息后对赔偿款有心理预期,两名驻庭调解员则专门负责“道交一体化平台”的在线调解工作,把纠纷化解在诉前。平台运行以来,已处理1601起道交事故纠纷,调解成功1322件,调解成功率达86.8%,实现了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效果的倍增效应。
为了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2020年5月开始,她在道交庭开展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改革试点,通过集中办理涉交通事故刑事、民事案件,构建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一体化”专业审判机制,从刑事案件裁判和民事纠纷化解两方面入手,探索破解刑民交叉实务问题,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烦忧。
对于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的交通事故纠纷,诉前,法官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对接,把认罪认罚、民事赔偿贯穿到案件处理全过程,依法审理协议合法性、合理性,关注赔偿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以此作为刑事案件裁判的量刑情节。诉中,刑民案件同步进行,以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刑事案件的量刑情节,以刑事案件的处理推动民事案件的化解。诉后,法官将及时关注法律文书履行情况,督促侵权人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指导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刑民一体化工作开展以来,已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三十余起,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清姿瘦影立悬崖,凌寒幽香润万家”。无论是担任书记员、助审员,还是担任审判员、庭长,无论是在综合部门、人民法庭,还是在机关业务庭,陈璇犹如皑皑霜雪中凌寒怒放的腊梅,始终如一地坚守着法治信仰,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里,勤奋耕耘、默默奉献,用不变的初心践行着属于新时代法院人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