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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项目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
2021-07-22 17:11:00  来源:南通司法行政

   719日,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表扬争创活动先进地区和优胜项目的通报》,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地区和优胜项目予以表扬,南通市申报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项目在众多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获表扬项目之一,入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候选名单。

  据了解,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省委依法治省办于20212月至7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经过动员部署、自愿申报、初审推荐、现场核查、第三方评估等环节,确定了5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等15个先进地区及10个优胜项目,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项目榜上有名。 

  南通市于20179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磋商索赔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办理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损害赔偿案件,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南通模式获评第二届江苏省生态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南通市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多次被生态环境部、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部门通报表扬。截至目前,南通市已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257份,缴纳赔偿金1.4亿元,案例实践数全国地级市中最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动处置、修复土壤16.9万平方米(含绿植覆盖14.15万平方米)、地表水0.6万平方米、固体废物6.35万吨。南通五山地区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新增森林面积约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超过80%,有效恢复长江岸线生态功能,建成国家森林公园,成为长江生态损害修复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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