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一年中最热的三伏天,市中院执行局干警却丝毫没有懈怠,迎着酷暑、顶着烈日,马不停蹄地奋斗在执行一线上,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提质增效抓执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该执行案件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8年经崇川法院一审审理,诉讼过程中保全了被执行人江苏某公司位于南通市区的十一套商铺(商铺均已出租)。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光大银行南通分行依法向崇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统筹规划全市辖区内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更高效地处置被执行人资产,帮助债权人实现债权权益,今年2月份,市中院对全市涉江苏某公司的执行案件进行提级执行。承办法官吴科通过审阅原审及原执行卷宗、与各方当事人执行谈话、调取房产信息、与承租人谈话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案件进展,分析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困难、矛盾点,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策略。
“案涉11套商铺均已经出租出去了,有的商铺租期时间较长,有的租期快到期,确定何时上网拍卖这个要多方考虑。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没有和买受人谈妥新的租赁合同,那么还会涉及到搬离清空的现实问题。如果是辅导班,辅导合同没有到期,辅导班就面临清场的问题,势必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关于租金收取的问题是最棘手的,租赁期间涉及到新冠疫情,承租人都提出要求减免租金,那么该怎么减免,减免多少,因为每个租户从事的行业不同,有的从事课外辅导班,有的从事物流超市行业,不同行业受疫情影响的持续性不一样;另外,本案在崇川法院执行过程中曾向承租人发过协助执行通知书,让他们将租金转付至法院指定账户,那么案件提级执行后,剩余租金的计算方式,租金缴纳基数等也成为谈判中非常困难的一部分”,承办法官吴科说到。
面对上述种种困难。首先,做好上网拍卖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实地调查,与承租人逐一交谈,了解其诉求,在保障本案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照顾到个体工商户的诉求与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各方。与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起拍价格及拍卖时间。经过网拍,11套商铺全部溢价成交;其次,多次召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出租人)及承租人协商租金起算时间、计算标准、减免金额等问题,虽然曾经谈判失败过,但是承办人并没有放弃,经过多轮谈判,承租人基本上已将租金缴纳到位;最后,拍卖成交后,有部分买受人反映承租人仍占有房屋不清场,得知情况后,吴科立即与相关人员沟通,在经过多方调解后,最终以和平的方式全部交接成功。
光大银行南通分行徐俊松副行长表示:“南通中院执行方法好,速度快,发放执行款高效,3000余万元的银行借款本息得到实现,维护了我行的金融安全。近期,央行的降准可以向银行体系释放稳定、无息的长期资金,法院的执行工作对于银行清收债权,加速资金流转具有重要的作用。银行回收资金速度加快,才能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市场上,加快生产要素的流通,激发市场活力。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还以为法院只是简简单单上网拍卖就行了,没想到执行工作实际上这么复杂,前前后后涉及到这么多棘手的问题,感谢南通中院高质量的实现了我们的金融债权。”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虽然执行工作会面临很多困难,但南通执行就是要发扬狼性精神,不畏艰难,勇于担当,再难的硬骨头都要啃掉。南通两级法院执行条线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各类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促进南通地区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