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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我为群众办实事|崇川法院上门调解百岁老人赡养纠纷
2021-07-12 14:24:00
 7月6日一大早,市区新桥北村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满满当当挤了10个人,崇川法院受理的一起赡养案件在这里开庭审理,原告是103岁高龄的叶老太,被告则是她的五个亲生子女。

    

  自从1995年老伴去世后,叶老太就独自一人生活。十年前,五个子女签了份协议,每人每月支付4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随着年事渐高,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租赁房屋、聘请保姆、医疗支出等各项费用剧增,每月两千元的生活费远远不够。然而子女们在赡养老人这件事上没有手足同心。无奈之下,叶老太将五个子女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老人年龄太大,行动不便,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的承办法官夏建华决定把法庭搬到叶老太的住处。老人见与几个子女对簿公堂,不仅潸然泪下。经过审理,夏建华了解到五个子女虽然成了被告,但赡养母亲的意愿还是有的,只是因为如何赡养以及父亲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如何分配,五人有分歧,所以才导致如今的局面。 

    

  “你们五个子女,如今最小的六十多岁,最大的年近八旬,也都是老人了,相信你们对怎样养老也感同身受。老母亲103岁,你们还能时常见到,是一种福分,应该珍惜,而不是计较一点利益得失。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你们不可能逃避,还是要尽快拿出一个最佳方案,否则法院的判决未必能让你们每个人满意。”夏建华悉心开导,认真释法,最终一家人达成调解协议,将叶老太送进养老院生活,五人平摊费用,每周轮流去养老院照料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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