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出炉,南通入选全国办理破产领域的20个标杆城市之一。由南通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考核指标得分档次为“优异”,位列全国参评城市第17位,相关改革经验和典型做法可供全国借鉴或复制推广。在江苏参评“办理破产”指标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5个城市考核结果中,南通该项指标仅次于苏州、南京,位列第3。在南通市参评的全部18个一级指标中,“办理破产”指标得分档次位居全市首位。
2020年9月11日,南通首次被列入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的80个重点城市之一。南通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精心部署迎评工作。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办理破产”指标主要衡量企业办理破产所涉的司法程序和外部办事流程。该指标下设3个二级指标,分别考核收回债务所需时间、债权人回收率、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南通中院自2016年底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来,致力打造破产审判“一体两翼”南通模式,以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积极推进府院联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办理破产内部规范体系,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上半年,南通中院破产审判工作分别获市政协主席黄巍东,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及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姜永华的批示肯定。今后,南通中院将进一步以信息化思维和方法解决破产审判难题,补齐“办理破产”优化营商环境的短板,持续为服务保障南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