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把 “利器”,对失信被执行人有着强大的威慑力。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南通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南通市拘留所、南通市第二拘留所建立了司法拘留送拘程序中行程信息协助查询、反馈、收拘机制。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已成功送拘8人。
司法拘留是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至一百一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生自由的强制措施。司法拘留由法院作出决定并送交指定拘留所执行,是法院执行工作中强制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杀手锏”,其严厉性仅次于以拒执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受疫情形势变化影响,监所疫情防控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各地拘留所对司法拘留收拘人员的各类信息要求也更为严格。法院执行干警有普遍的感觉,抓“老赖”十分不容易,把 “老赖”送进拘留所十分“费力”。
为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发挥积极效用,切实解决全市法院执行中因被司法拘留人员行程信息难以获取而产生的送拘协调时间偏长等问题,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同南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山,副局长黄忠协调,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南通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南通市拘留所、南通市第二拘留所就建立司法拘留送拘程序中行程信息协助查询、反馈、收拘机制,达成了协同操作规程。协作机制的建立大大节约了法院工作人员为实施司法拘留调取行程信息的各类成本,提升了司法拘留的效率,对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各家法院与拘留所各自确定一名人员为联系人,在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前,法院提前将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协助查询函提供给市中院执行局联络员,联络员与拘留所对接的专职人员联系,在确定符合送拘条件后,各法院实施送拘的工作人员持相关材料及被送拘人与各地拘留所对接。这一协作机制将原本分散在公安各个部门的行程等信息获取工作汇总,改由监所统一扎口实施、集约化办理,实现了被拘留人员送到拘留所时,各类行程信息已调取、反馈到位。
为了提升司法拘留的规范性和实施效率,市中院执行局在与向市公安局充分沟通下,制作了协助查询函和拘留谈话笔录的格式模板,按照此模板制作的查询函及谈话笔录,协助事项清晰、询问内容充实,全市拘留所皆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