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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屡次入狱,生父下落不明——法院指定民政局为监护人
2021-05-24 11:28:00  来源:南通市开发区法院

  生父下落不明,母亲因多次行窃入狱,6岁男童笑笑寄居敬老院,成了“事实孤儿”。社会各方爱心接力,让“孤儿”不孤。启东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笑笑母亲的监护权,指定启东市民政局为其监护人,为这场爱心接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笑笑的母亲林桂芳带着他到启东,70多岁的“五保户”郝仁收留了母子俩。20206月,林桂芳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笑笑便由郝仁独自照顾,一老一小生活困难。经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协调安排,笑笑和郝仁住进了敬老院,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原以为这只是暂时寄居,等林桂芳刑满出狱后,笑笑就能回到母亲身边,却没想到,林桂芳出狱后再也没有露面。等再次听到她的消息时,竟是林桂芳因为盗窃又被刑拘。一直盼望着母亲出来接自己的笑笑变得郁郁寡欢。 

  孩子需要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一直寄居在敬老院不是长久之计。启东市民政局综合考虑到笑笑的情况,决定送他到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在那里,他能和同龄孩子一起生活,得到更加专业的照顾。问题也随之而来:社会福利院接收安置困境儿童入院,必要条件是父母无监护能力(或监护缺失)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而现阶段,林桂芳仍然是笑笑的监护人,笑笑并不满足入院的条件。为了让笑笑尽快接受到更好的照顾和教育,经仔细讨论,民政局向启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笑笑的监护权。 

  “孩子的事情拖不得、慢不得!”58日,启东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承办法官王珊珊立即着手办案,经过详细的庭前调查,核实了案件相关信息。考虑到笑笑年幼,心智尚未成熟,到法院参加庭审可能会对其身心造成一定影响,又顾及郝仁年老行动不便,她决定把法庭搬到敬老院进行巡回审判。 

  511日,法槌在敬老院敲响。 

  启东法院审理后认为,笑笑随其母亲流浪至启东,除了林桂芳之外,笑笑的父亲、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查找不详,林桂芳系其唯一的监护人。林桂芳在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笑笑处于脱管的危困状态。现林桂芳又因盗窃被羁押在南通看守所,书面表示放弃对笑笑的抚养权,交由政府抚养。鉴于此,启东市民政局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林桂芳的监护人资格撤销后,鉴于笑笑未有固定的村或者社区居住地,启东民政局自愿申请成为笑笑的监护人。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政部门的申请符合公职监护人的范畴,主体适格,并且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权利,遂对申请予以支持。(文中名字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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