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群众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启东紧抓3月份的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强部署、强配合,推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是“多主题”让法治宣传“实”起来。在抓好《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宣传的同时,紧抓“3.5学雷锋日”“3.8国际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这四个重要时间节点,16个区镇、街道靠前部署、主动作为,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持续创新宣传形式,变“送餐”为“点餐”,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助力《妇女权益保障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各个重要时间节点实现传播效益最大化,真正让法律知识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是“多形式”让法治宣传“活”起来。各区镇、街道结合自身客观实际,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宣传的多样化路径。在“3.5学雷锋日”,通过组织健康义诊、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等形式,助力“德法相融”;在“3.8国际妇女节”,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送法进企业、进村(居)等形式,助力“法护人生”;在“3.12植树节”,通过户外植树、法治宣讲等形式,助力“绿色生活”;在“3.15消费者权益日”,通过网格普法、法律咨询等形式,助力“依法维权”。同时,近海镇、东海镇、南城区等充分利用契机,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有效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据统计, 3月份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线上推文300余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三是“多对象”让法治宣传“深”起来。为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不仅在“范围”上“下功夫”,更在“层次”上“花心思”。一方面细化宣传对象,对青少年、妇女群众、老年人、特殊群体、企业人员等进行“精准普法”,实现“有效宣传”;一方面优化普法队伍,将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家庭普法站站长等多方力量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不断提升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据统计,3月份以来,全市共计2000余名普法志愿者参与各类普法活动中,惠及群众4万余人。
(启东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