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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解困重生!如皋两案例入选南通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1-03-04 14:57:00  来源:如皋市委政法委
 

2021226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南通法院2018-2020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如皋法院审理的南通诚晖石化有限公司等三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和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入选。

如皋法院在审理南通诚晖石化有限公司等三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中,创新采用“在管理人权限控制下的债务人经营模式”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以公开竞争方式甄选并指定管理人,力推企业顺利重整成功,该案例入选2018年度南通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在审理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紧密联系属地党委政府,采用定期专报、专题汇报等方式,化“孤军作战”为“多方合力”。

20207月,省高院李玉生副院长到该企业考察调研时,对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本案重整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如皋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相关破产审判经验多次被《南通法院简报》《江苏法院简报》采用,先后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南通法院“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南通诚晖石化有限公司等三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承办法院】如皋法院

【管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竞争选任、“合并重整”

【基本案情】南通诚晖石化有限公司因对外担保债务陷入困境,被交通银行南通支行申请破产重整,关联企业首控公司、盈晖公司也一并申请合并重整。如皋法院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于2017524日裁定三企业合并破产重整。考虑到三企业主要经营石油等化工产品及食用油品的装卸、仓储服务,涉及资产、负债金额13亿元,案情复杂、债权人数多、债权额高,对安全要求高。如皋法院依法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重整程序中,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同意企业重整期间继续经营,至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止,诚晖公司营业收入达1.03亿元,缴纳税收1413万余元。经过管理人公开发出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通知,最终吸引天津中商华联科贸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在重整方案调整及表决过程中,如皋法院及时汇报、主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经四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投资人及时修订调整投资方案,同意投入约5.9亿元资金。该重整计划草案获各债权组表决通过。

【工作亮点】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如皋法院采取了诸多创新性举措,力推企业顺利重整成功。针对诚晖企业非因经营不善的原因被申请破产,看准其有重生可能,在重整程序中创新采用“在管理人权限控制下的债务人经营模式”,不同事务采取不同的授权管理方式和审批流程,实现“破产不停产、职工不下岗”。针对破产企业属危化行业,安全生产要求高,加之债权债务体量较大等特殊性,该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以公开竞争方式甄选并指定管理人,符合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为促成企业重整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本案例入选2018年度南通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承办法院】如皋法院

【管理人】江苏瑞慈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地产、府院联动、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

【基本案情】江苏绿佳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910日,于2007年开发如皋市长江镇海港新城小区,开发过程中因经营管理混乱,致使项目停工,涉及债务35652.58万元未能清偿、437套房产合同未能按约履行,陷入恶性循环、举步维艰的困局,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经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如皋法院于2018613日裁定受理,后转入重整程序。在重整过程中,如皋法院、管理人与属地政府联合发力,借助政府信息平台,以破产促进招商引资,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定向磋商等方式招募并选择到合适的投资人。经多次协商,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如皋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施工计划、债权受偿方案无法按期执行。经申请,如皋法院依法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将竣工时间及债权清偿时间顺延三个月。

【工作亮点】本案是如皋法院首个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案例,12年的“烂尾楼”重获新生,解决了246位购房户的后顾之忧,以最大限度维护了购房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一案多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皋法院紧密联系党委政府,采用定期专报、专题汇报等方式,化“孤军作战”为“多方合力”,系统解决了房地产中涉规划、城建等一揽子问题。在招募投资人时,因案而异,定向磋商;在重整计划因疫情影响受阻时,引导各方多次沟通,最终裁定准许变更部分履行期,为企业“重生”之路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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