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长江保护法》施行首日,如皋法院在长江镇举行基地揭牌、放流鱼苗、集中宣判系列宣传活动,亮出司法护江组合拳,全程参与活动的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江航运公安局代表,如皋市农业农村局等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中心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公益组织代表及媒体记者均表示受到了一次生动的《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教育。
上午9时30分,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如皋市长江镇周圩港闸南侧举行。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和如皋市人大司祝建主任共同为生态修复基地揭牌并致辞,揭牌仪式由如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瑞琴主持。
司祝建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如皋法院在长江镇设立生态修复基地,是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要求的创新之举,是服务和保障绿色发展的务实之举、担当之举。基地的建设,要彰显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如皋力度”,展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如皋名片”,打造沿江“生态+”模式的“如皋景观”,构建执法、司法联动的“如皋样本”。
曹忠明院长针对如皋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紧紧依靠如皋市委坚强领导,以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为契机,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持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努力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二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质和精髓,与全面实施《长江保护法》相结合。三是要持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引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鲜明导向,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贡献。四是要不断深化机制创新,完善跨区域协同保护、流域整体治理等机制,以生态修复基地为依托,加强区域联防联治及合作,奋力打造环境资源保护的南通品牌。
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表示,如皋法院将以生态修复基地的建立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勇于开拓创新,奋力谱写如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新篇章。一是充分发挥基地功能,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效;二是积极创新修复模式,致力展示环境司法“如皋魅力”;三是有效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护航长江流域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