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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听证会,如东检察对一涉嫌虚开发票罪民企股东拟做不起诉处理
2021-02-04 14:11:00
 

202121日,如东县检察院就一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是否作相对不起诉召开线上听证会。这次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6人参与听证。

为虚增甲公司账面成本,朱某在财务负责人张某(另案处理)的指使下,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两家空头公司(AB公司)虚开发票给甲公司。 201711月以来,A公司和B公司共向甲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70份,发票金额686137元。

朱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朱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在当前护航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下,该案的承办人季鑫鑫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朱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于21日召开听证会。

因疫情防控的政策部署要求,身在上海的朱某无法按时实地参加此次听证会。“根据江苏省、南通市防疫要求,朱某如果于128日后从上海市来我市,需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无法按时到场参与听证,因此我们灵活变通了听证会的方式。”季鑫鑫创新利用钉钉软件,与朱某进行实时远程视频连线,召开了一场“线上云听证”,解决了犯罪嫌疑人不能按时到场的难题,也保障了其司法权益。

听证会上,季鑫鑫详细汇报了本案事实、证据以及拟不起诉的理由。视频另一端的朱某也当场诚恳地作了表态:“我的行为给国家带来了税收损失,损害了国家利益,我自愿认罪认罚。”

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管卫星说:“今天这场听证会,既是科技手段与司法公正的灵活结合,也是给朱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监督员也和朱某一起学习了税收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要遵守税收征管秩序,不触犯法律底线,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与传播者。”

最终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朱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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