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诉前调解等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工作,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民商事案件立案数呈现下降的良好态势。2020年,全市各类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0.3%。
一是人民调解为民商事案件压降筑牢第一道防线。依托市、镇两级治理现代化体系及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网格+调解”工作模式,实现非诉化解机制基层一线实体化运作。发挥各村(社区)网格长、网格员、镇村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以及网格民警人头熟、情况熟等优势,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托乡贤能人、调解能手等社会力量,建立特色的个人调解室,拓展群众纠纷化解途径,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2020年,如皋市下原镇“兰馨调解工作室”被表彰为全省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
二是专业调解为民商事案件压降提供重要保证。发挥全市12个专业调解组织发挥其在主管领域解纷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专业职权,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提升民商事案件压降成效。设立“公调对接”站,推动解决接处警现场未能化解的民间纠纷,避免事态激化;设立物业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挥裁决、调解职能,减少相关案件在法院的成诉率。
三是诉前调解为民商事案件压降守住最后关口。构建诉讼服务中心分流调解、业务庭室诉前调解和村(社区)诉前调解等纠纷化解网络,将大量民商事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外。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和“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对诉至法院的所有民商事案件进行先期甄别,符合调解条件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给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无讼社区”创建,与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联动,形成压降民商事案件的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此外,将公证处入驻法院,对调解成功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通过公证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2020年,通过诉前分流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有6269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8.6%。